6.结语:群体的时代与民主
流的头脑即使犯下错误,别人也会从其中有所收获。弗洛伊德的错误是个聪明人的过失、因为不留神而产生真理的幸运过失,虽然弗洛伊德认为勒庞的陈述“只涉及短命的集体”却显然是错误的,然而这个错误却使得弗洛伊德赞扬勒庞选取了这些“喧闹的、暂时的群体”进行研究,“它们只是集体中的一个类型,我们从中可以看到,正是那些被我们视为个人特性的因素,彻底——虽然是暂时的——消失了。”弗洛伊德用这些话具体说明了一个在科学研究中普遍适用、在社会科学中尤其需要强调的基本原则,因为很少有人认识到它。这就是可以称之为搜寻“重大研究领域”的原则,即寻找这样一些课题——这里的具体课题就是暂时性的群体——它能够使人去研究那些可以取得特殊优势的科学问题。
勒庞部分地做了弗洛伊德以为他做过的事情,然而他是在不知不觉中这样做的。他集中研究了暂时性的群体,但并没有把自己局限于此。根据他的用法,“群体”是个宽泛的概念,既指暂时聚集在一起的人,更是指一些持久存在的团体和社会阶层,例如组成议会、宗派和阶级的人。不过,勒庞在关注较有生命力的公众,甚至更为持久的阶级的同时,更为注意那些形成政治暴民的短命人群,因此他实际上抓住了一个研究集体行为的重要时机,即在可视性极佳的时刻对它们进行研究。有理由认为,弗洛伊德把勒庞显然并不具备的方法论技巧归在了他的名下。弗洛伊德得出这个对勒庞有利的评价,也不是因为他注意到了勒庞在这个具体研究中做了科学家都在从事的工作,即找到重大的研究素材,它们能够揭示出比所研究的事例更为广泛的变量之间的相互作用。
从弗洛伊德对待勒庞的矛盾态度中得出的结论是:勒庞对人群和集体行为的突出特征有相当敏锐的把握能力,但是他并没有对它们做出令人满意的说明。根据这种评价,勒庞像是一条专门寻找块菌的狗,他在社会心理学表层的某个位置上停留片刻,因为它下面有些别人没有发现的重要的理论块菌。弗洛伊德把自己的形象设计得与勒庞相反,他认为自己是个能够透过表面看本质的人,他能够找出社会心理学的块菌,把它们烹制成一道美味的知识佳肴。这两种形象对他们两人以及他们的著作都不十分公正,然而也不能说一点也不公正。勒庞主要是个群体社会心理学问题的发现者,而弗洛伊德在某个阶段是个很有想像力的问题发现者,有时也是这个领域的一个成功的问题解决者。通过评价弗洛伊德对待勒庞的矛盾态度,我们能够看到一些可以被称为重要的新思想(但是别人已经有所预见,因此并非不可缺少)和一些正确而有意义的思想(但并不十分深刻,因此只有提示的意义)的贡献和局限性。对勒庞这本《乌合之众》的矛盾态度,就是一个十分恰当的例证。
弗洛伊德对这本书的感受并不稀奇。这里单单把它举出来予以说明,并非因为任何时候提到像弗洛伊德这样机智而富有创造性的头脑的作品,都会让我辈感到愉快,而是因为他对勒庞的理解,以及他的造成意外收获的误解,能够帮助我们理解此书。如果弗洛伊德在提出自己有关人的社会行为的思想时,从中发现了大量有现实意义的因素,那么在较小的范围内我们也能够做到这一点。他从该书中得出许多发现,虽然总起来说他没有发现任何十分正确或全新的观点,这对我们也有教益:勒庞的表述远不是盖棺之论,而只能算是为这个题目的更为先进的观点提供了重要指导的起点。
一组有现实意义的因素,赋予了弗洛伊德对此书的解读以意义,同样它也能为我们的解读带来意义。这需要我们从该书中发掘出比它的字面含义更多的东西。
读者不仅要注意勒庞多有论述的问题,还要注意他有时在无意之间表露的思想,这样我们便可以感受到人的社会行为中自己过去没有留心的某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