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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八章
狼脖子,自此身上便流着狼血,后来又从三个蒙古大汉手里抢了马,名声野得很。至于他何时带走自个妹妹,刘喜财却一点风声都没听到。又是半年后,刘喜财走进一个叫二十里铺的村子,尕耳朵的母亲还年轻,比刘喜财想像的要年轻得多。一提儿子,这个年轻的女人便天呀地呀叫起来,叫够了,一抹鼻子说:“死了,你要是早来两年,兴许还能帮我收个尸。”

    两年前,二十里铺一带闹大旱,大片的庄稼枯死在地里,比大旱更可怕的,是秋后的瘟疫,还有兵荒。兵荒和瘟疫闹得这一带的人活不下去,只能往深山里逃。尕耳朵领着喜鹊,昼伏夜行。他们比不得一般人,尕耳朵身上背着债,马帮的债。他不但拐走了喜鹊,还把马帮几趟挣的银子全给揣走了,那可是马帮弟兄们一年的血汗钱啊。后来他们到了青风峡,原想这儿山大沟深,是个藏命的好地儿,结果,还没来及喝上一口青风峡的水,就被盖毛子雇的刀客追到,那时节他们已有了娃,一个不到两岁的女娃。一场混战中,一对夺命鸳鸯双双离开人世,尸首让滚滚的姊妹河卷走。还好,刀客没赶尽杀绝,把娃丢在了草丛里。

    尕耳朵的娘连哭带说,把一场凄风血雨,泼在了药师刘喜财心里。末了,打箱子底摸出一双绣花鞋:“这是她亲手做的,我哪舍得穿,你拿着吧,这么远找来了,哪能让你空着手回去。好歹,也是个念想……”

    一个活生生水灵灵的妹妹,最后回到哥哥怀里时,竟成了一双鞋。

    这双鞋,自此便成了药师刘喜财比命还贵重的东西。

    药师刘喜财说:“那娃左眼眶上有颗红痣。”

    “对,对着哩,是有颗红痣。”水二爷喊完,猛发现,药师刘喜财不见了。

    “我不是人啊,我咋就能想出那么个馊主意。这阴婚,这阴婚……”水二爷叫着,提上绣花鞋,就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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