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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常》——人类动物园
    一如其他推理小说,米涅·渥特丝书中的破案侦探也常是一男一女搭配,这回是一位黑人人类学博士和一位白人在地女议员,但并不可能就是丹泽尔·华盛顿加朱丽娅·罗伯茨——或准确点说,丹泽尔·华盛顿是可以的,但女议员角色却是个年过六十岁的矮胖型英国老小姐,要朱丽娅·罗伯茨如此牺牲明显难了一些。

    正因如此,喜欢在书末为她男女侦探配对的渥特丝这回也就无法拗成这样,然而,在小说中地位接近上帝的书写者没什么做不到的,于是,在小说后半段忽然又出现一名私家侦探社的年轻坚毅白人女侦探,一切遂又可依惯例而行。

    丹泽尔·华盛顿从美国千里迢迢赶回英国,次日一早又匆忙赶到英格兰南部多塞郡的一个小城,原因是他写了一本名为的犯罪及刑案探讨的书,碰触到一桩已定谳、且凶手已自杀于牢房的疑似冤案,却接获长年关心此案并四下探问、做成厚厚笔记的矮朱丽娅·罗伯茨的e-mail联络,相约在地一家烂酒吧晤面。比较有趣的,这趟开场的背景时间是九一一恐怖攻击、美英两大战犯型领袖悍然挥军伊拉克的敏感时刻,遂让丹泽尔·华盛顿一趟寻常不过的旅程变得困难重重,要穿越白人的偏见、疑心、恐惧和敌意,比起辽阔的大西洋,明显要令人疲惫多了——渥特丝把现代世界已然成为透明过程、交代都不用交代一句(顶多如中国平话小说般加一句“一路无事”)的空间运动,返祖成数百年前人们远渡重洋、进入陌生、异质、疑惧满满社会的跋涉之旅,人人怕你,你怕人人,重则丧命,轻一些也是一连串的折磨和意外。

    又累又气的丹泽尔·华盛顿,和老爷车发不动姗姗迟来的矮胖朱丽娅·罗伯茨的初次见面,于是又一如我们熟悉的渥特丝风格,从一番不饶人的言辞机锋、翻脸、两造不欢而散开始。

    推理小说的侦探通常都有某一两处性格的缺陷或说缺口,像大胡子波洛的自恋自夸和性好人家恭维,像永远年轻的奎因的毛躁和被漂亮女生吸引,书写者希望借由这些无伤的小小毛病增加他们的人味,为生硬推理线条的小说加添一点风姿摇曳,这不至于破坏他们“神探”的熠熠光环——是的,他们依然是神,像古希腊奥林匹斯山那样有人性弱点、有人间烟火气的诸神,他们的人性弱点反而是他们最迷人、最容易被我们引述记忆的醒目之处不是吗?但渥特丝笔下侦探的人性弱点,如本书丹泽尔·华盛顿那样刻意隐瞒自己卑微出身、用一身光鲜和学术头衔为盔甲护卫自己、把肤色问题作为怯懦的借口甚至狂暴的反击武器云云,则真的是人的弱点了,这使他们直接降到和被害者、凶手的同一平面上,分享着相同的社会压力和流窜的罪恶,他们只是稍微好一点,因自己的意志、道德和运气没陷入罪恶泥淖的人而已。

    用图像来说,在渥特丝色调偏暗的小说中,我们往往不易在人群中快快辨认出此番谁是好人侦探,就算找出来了,我们还是不怎么放心,因为他们总是一转身又淹没回人群之中。

    这给予渥特丝小说一种难以言喻的现代的、城市的诡异风格,尽管她笔下真实的场景也许只是个老英国的腐朽小城小镇。相对来说,直接写人口八百万以上世纪大城纽约的布洛克,他笔下孤独的、寥落的、用双脚四下走路的马修·斯卡德仍然走得出这个城市之外,看得到城市的边界,并可以屡屡回头和纽约市直接对话;渥特丝小说的城市却像无垠无边,把人完全笼罩其中,它似乎同时是“人类社会”的隐喻或说缩影,却又是个窄迫窒息的牢笼,人在其中活成了虫豸的模样。

    如果要我个人选个用词,我会用“人类动物园”,这正正好也是一本书的名字,作者是莫里斯,一个探索动物和人类行为的著名学者。

    两幅叠在一起的图像

    莫里斯在该书的首页就给了我们两幅人类生活的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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