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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托里斯汀
好奇地打量着对方。而考尔科特太太则用一双明亮机警的棕色眼睛看着索默斯,像一只小鸟突然发现了什么似的。在她眼里,这个留胡子的男人就是一只新来的鸟儿。他并不像他妻子那般漂亮、让人难忘。不,他有点怪,可他身上有一种她从本领教过的东西,那是一个旧世界的魔力,旧文化的丰采。她觉得他身着一件小绿夹克衫,又留胡子,可能是个社会主义者。

    索默斯夫妇有邻居了,这倒叫理查德•洛瓦特有点懊恼。他来到这个新的国家,这个地球上最年轻的国家来开始一种新生活,对此寄予新的希望。他绝不要来认识什么事物,更不要同哈丽叶以外的任何人说一个字,他冲哈丽叶发火发得够凶的了。不错,清晨有时教他着迷。天是那么蓝,那么纯净,蓝色的海港就像大地上镶嵌着的蓝色湖泊,那种淡蓝真是美不胜收。海港的一个个或明或暗的触角伸入到低矮的棕色悬崖中,伸展到林木幽暗的岸边和红色的郊区。最令人百思不解的是,那一片草木幽深的灌木带竟伸延到了岸边!尽管远方的空气都呈现出可爱的淡蓝,尽管一片片水波漾着蓝光,可这林木茂盛的土地还是那么灰蒙蒙一片,无光无影。枝树的叶子在拒绝阳光,就如同一片凝结成黑块的橡胶。

    他并不快活,装也没用。他此时如饥似渴地思念着欧洲:佛罗伦萨城里的乔托塔、罗马的平西奥庄园,还有伯克郡的森林──天啊,英格兰的春天,光秃的树丛下已绽开出报春花来,茅草村舍已掩映在桃李花丛中。他感到,只要留在英格兰,他可以舍弃世上的一切。是五月了,五月底了,蓝铃花儿该开了,篱笆上已爬满了青枝绿叶。西西里橄榄技下的麦地里,麦苗已经老高了吧。伦敦桥下,恐怕已是游船如织。在巴伐利亚,龙胆遍野,金莲花盛开,可阿尔卑斯山却还是冰雪的世界。哦,天啊,欧洲,可爱、可爱的欧洲,那个他恨之入骨、激烈诅咒过的欧洲,他曾断言文垂死。陈腐。完了。可犯傻的却是他。他发起脾气来就骂欧洲垂死。当然他认为自己并不垂死,而是生机勃勃,像美国人说的那样。行了,如果有谁想自己出丑,就让他如此这般地出丑吧。

    索默斯就这样郁郁不乐地游荡在悉尼的街上,强迫自己承认这可与伯明翰媲美的漂亮大街,这儿的公园和植物园美丽而整洁,那双层棕色渡轮穿梭往返于环形码头的悉尼港是非凡的去处。可是,天啊,他干嘛要想这么多!在马丁广场他渴望去西敏寺,在苏塞克斯街,他又几乎为考文特花园和圣马丁巷垂泪,而在这环形码头他又渴望回到伦敦桥上。悉尼这地方,像伦敦,而它不是伦敦,没有伦敦那美丽的旧式光环。这座南半球的伦敦城是在五分钟内建成的,企图替代真的伦敦呢。只是替代物而已,就像用人造黄油代替真黄油一样。就这样,他渴望着伦敦,心情更苦,缓缓地走回自家的小平房。

    说来也怪,他既然这样恨这座城,干嘛还要呆在此地?却原来这是因为,他觉得,要想真正了解一个国家,他就得在它的主要城市中住上一阵子。所以,他把自己判了至少三个月的徒刑,就在这儿服刑。他安慰自己说,这三个月期满,他就要坐上汽船越过太平洋回家,回欧洲去。他感到自己身上那根长长的脐带仍拴在欧洲一头,他想回去,回家去。但这三个月还是要呆下去的,权当是对自己发誓弃别欧洲的惩罚吧。三个月内要习惯这个南十字星座下的国家。十字,一点不错!这是一种新的十字架。走下十字架后就要回家了!

    他唯一感到开心的时候是他宽慰自己的时候:八月份就可以卷铺盖打道回府了。这让他平静了许多。

    现在他算懂了,为什么古罗马人宁可死也不愿被流放。他现在能够同情流落到多端河上的奥维德了,奥维德一心想回罗马,居然对他流浪于斯的国度全然视而不见,毫不理睬那些野蛮人。同样,索默斯对澳大利亚也有视而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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