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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马明方在中共中央
志注意。”毛主席所指的“第二页末数行”,全文如下:“在座谈会中,也谈到,在制定合作化的规划的时候,必须从当地的具体情况出发,防止超越实际的主观片面思想。批判右倾思想的时候,必须和当地的工作状况和同志们的思想实际相结合,离开实际就没个分寸。”

    主持研究中共中央分部问题

    党的七届六中全会后,中央指定马明方、安子文、李雪峰、陆定一、张际春等五人研究中央分部的问题。马明方召集五人小组座谈两次,商定:先建立中央工业交通工作部、财政贸易工作部、文化教育工作部,即从中央组织部分出管理工交和财贸干部的任务,分别成立工交工作部和财贸工作部,从中央宣传部分出管理文艺、普通教育、卫生、体育等方面干部的任务,成立文教工作部;然后再建立中央交通运输工作部、政法工作部、外交外贸工作部。根据工业交通、财政贸易、文化教育系统的干部情况和业务工作情况,本着紧缩编制,减少层次,加强领导的原则,马明方于1955年11月29日,就工交、财贸、文教三个部的组织形式、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提出具体方案报告邓小平。三个部包括杂勤人员共编制1000人,其中干部813人;除从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中央书记处第三办公室拨出363个干部名额外,余均从中央一级其他部门调整解决。邓小平又召集五人小组讨论了一次,于12月11日将马明方提出的方案转报中央,并提出鉴于成立文教工作部还没有考虑成熟,可先成立工交工作部和财贸工作部。12月28日中央政治局会议决定先成立工交工作部和财贸工作部,任命李雪峰为工交工作部部长,马明方为财贸工作部部长。

    在处理“渭华问题”上吸取教训

    1956年9月27日党的“八大”闭幕后,受中共中央监察委员会的委托,习仲勋和贾拓夫约同马明方、马文瑞、甘一飞、潘自力、赵伯平、张邦英、汪锋等,对中共陕西省委1954年作出的《对于渭南问题和华县问题的结论》和《关于省委宣传部不团结问题的结论》两个文件以及有关干部提出的问题,进行了20多天的座谈和研究。10月18日和19日,座谈了对这个问题的认识和处理意见。中央监委副书记王从吾参加了最后两天的座谈。座谈形成了纪要。《纪要》、认为:(一)中共渭南地委领导上在“三反”运动初期是有缺点和错误的,这些缺点和错误是属于压制民主、压制批评的性质,而不是渭华干部反党反领导的问题,省委的《结论》上没有明确指出这一点,是不妥当的;渭南地委决定逮捕在“三反”运动中有过一些不利于党的团结的错误言论的一个干部,是错误的;之后,省委纪律检查委员会又对这个干部给予了留党察看一年半的处分,是不适当的,建议予以撤销;渭南专区侦察科负责人在“三反”运动中记的30名被侦察的人员名单,造成党内同志间互不信任的不正常现象,这是极其错误的,而省委在修改“渭华问题”的《结论》时,略去了这个名单,又在干部中间引起一些错觉,也是不妥当的。由于这个《结论》有缺点,建议中共陕西省委根据当时的实际情况,实事求是的重新作出结论,并本此精神解决那些处理不当或悬而未决的问题,在解决这些问题中统一干部认识,加强团结。(二)中共陕西省委宣传部曾经存在着严重的不团结现象,部长应当负主要责任,同时担任副部长的干部,也应当负有责任。由于省委《关于省委宣传部不团结问题的结论》有许多并不恰如其分之处,建议省委撤回这个结论。中共陕西省委关于“渭华问题”和“省委宣传部不团结问题”的两个结论是经过中共中央西北局批准的,当时主持西北局工作的马明方在座谈中认为在处理上述问题的方法上、认识上是有缺点的,有教训值得记取。中共中央批转了这个座谈纪要。

    陕北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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