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演绎推理中的诡辩术
龄大。可见,这个推理是利用了不同的语境偷换了概念的诡辩推理。
04 犬可以为羊
战国时代惠施一派的辩者提出了许多既违反常识又违反逻辑的诡辩命题,“犬可以为羊”。就是其中的一个。狗怎么可以是羊呢?这些辩者没有留下什么具体论证的资料。逻辑史家根据惠施一派的“合同异”的思想,推测他们的论证很可能是这样的:
羊是动物,犬是动物;所以,犬是羊。
如果这个推测不错,则上述论证是应用了一个三段论推理,然而它违反了三段论“中项在前提中至少要周延一次”的规则,犯了“中项一次也不周延”的错误。因为中项“动物”作为两个肯定前提的谓项,都是不周延的,即大前提并未断定羊是动物的全部,小前提也未断定犬是动物的全部。这样,中项“动物”就失去了联结大项“羊”,和小项“犬”的桥梁作用,因而推不出“犬是羊”的结论。
如果从辩证逻辑的角度看,上面的论证犯了“用一般代替个别”的错误。因为“动物”是一般,羊和犬是个别,羊和犬除了共同具有动物的属性外,还各具有不同的特点。上述论证只片面强调羊和犬的共性,抹煞了二者之间相互区别的个性,由此得出“犬是羊”的诡辩结论。
诡辩论者在议论中常犯这种错误。例如:
(1)鲁迅在《论辩的魂灵》一文中,揭露了反动派这样的诡辩:甲生疮,你也生疮;所以你和甲一样。卖国贼是说诳的,你也是说诳的;所以你是卖国贼。
(2)“文革”期间,“四人帮”一伙把学习外国先进科学技术诬蔑为“洋奴哲学”。在他们的“大批判”文章中,流行这样一种推理:洋奴主张学习外国先进科学技术,你主张学习外国先进科学技术;所以你是洋奴。
例(l)中的两个三段论的中项分别是“生疮”和“说诳的”,例(2)中的三段论的中项是“主张学习外国先进科学技术”,它们作为肯定判断的谓项是不周延的。所以,都犯了“中项一次也不周延”的诡辩错误。
05 日远长安近还是日近长安远
《晋书》记载了晋明帝小时候的一个故事:
一只有几岁的晋明帝,有一天在他爸爸身边玩耍,正巧碰上从长安来的使臣。爸爸问他:“你说太阳和长安哪个离你近?”儿子答:“长安近。因为没有听说过有人从太阳那边来,不就是证明吗?”爸爸听了很高兴,想把自己的儿子当众夸耀一番。第二天当着许多大臣的面又问他:“你说太阳和长安哪个离你近?”“太阳离我近。”这个孩子忽然改变了答案。爸爸感到惊奇,便问他说:“你为什么和昨天说的不一样呢?”儿子答:“为什么说太阳离我近呢?因为我抬头能望见太阳,却望不见长安呢!”群臣听了,都趋炎附势地夸他说的有道理。
“日远长安近”与“日近长安远”,这是两个具有反对关系的判断,不能同真必有一假。只有几岁的晋明帝却要想证明它们都真,可谓是个小小的诡辩家。其实,他的两个论证都是错误的。当他论证“日远长安近”时,引用的理由是“我没有听说有人从太阳那边来”。这个理由和“日远长安近”联在一起,构成了一个省略三段论,把省略掉的大前提恢复出来就是:
“凡是没有听说有人从那里来的地方,都比听说有人从那里来的地方离我远。”
用这个大前提作为衡量事物离我们远近的标准,是不能成立的,犯了大前提虚假的错误(尽管结论是真实的)。当时晋朝以建业(现在的南京)为首都,如果使用上述标准,那么在建业听说有人从长安(现在的西安)来,没有听说有人从洛阳来,能证明洛阳距建业比长安距建业更远吗?当晋明帝论证“日近长安远”时,引用的理由是“我抬头能望见太阳,却望不见长安”。这个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