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演绎推理中的诡辩术
和“日近长安远”联在一起,也构成了一个省略三段论,把省略掉的大前提恢复出来就是:
“凡是我能看见的东西,都比看不见的东西离我近。”
用这个大前提作为衡量事物离我们远近的标准,也是不能成立的,同样是犯了大前提虚假的错误。古人云:“目能视千里,而不能自见其眉。”如果使用上面的标准,就会得出十分荒谬的结论:眉毛离我的距离,比千里之外的事物,比能望见的太阳还要远。
诡辩论者一个显著的特点是在论证问题时,带有极大的主观任意性。他们不顾实际情况如何,只是随意地提出一种论据为某一观点作辩护,也可以提出另一种论据证明相反的观点是正确的。
06 子非鱼,安知鱼之乐
《庄子》外篇《秋水》中记载着庄子与惠施在壕梁之上观鱼时的一段对话。
庄子说:“鲦鱼出游从容,是鱼之乐。”惠施问:“子非鱼,安知鱼之乐?”庄子反问道:“子非我,安知我不知鱼之乐?”
下面还有惠施的诘难和庄子的回答,这里不再征引。惠施和庄子关于是否知道游鱼快乐的问答都带有诡辩的性质。首先,作为正确的提问,惠施应对庄子说:“你怎么知道鱼快乐呢?”而惠施却又加上了一个前提:“你不是鱼,怎么能知道鱼快乐呢?”这就构成了一个省略推理,省略的大前提是:
“凡鱼以外的事物,都不能知道鱼快乐。”
其次,作为正确的回答,庄子应当说明自己为什么知道鱼快乐的理由。庄子避开了正面回答,而是抓住了惠施的“子非鱼,安知鱼之乐”这句话反问道:“你不是我,怎么知道我不知道鱼的快乐呢?”这个反问也构成了一个省略推理,省略的大前提是:
“凡不是我的人,都不能知道我知道鱼的快乐。”
我们认为,在惠施的问和庄子的反问中所省略的两个大前提都是不能成立的,因为在二者之上都隐藏着(或省略)一个更一般性的前提:
“一个人对自己以外的任何事物都不能认识。”
这是不可知论的观点,是不正确的。
07 我这也是学雷锋
公共汽车刚到站停住,一个小伙子推开前面排队候车的人,横冲直撞地挤上公共汽车。一位老大爷对他说:“年轻人,应该学雷锋呀!”
小伙子说:“我这也是学雷锋呀!”
“雷锋是这样吗?”老大爷生气地说。
小伙子说:“我是学习雷锋的钉子精神,钉子精神就是要有挤劲和钻劲。”
从逻辑上看,小伙子的话构成了一个三段论。所谓三段论是这样一种推理,它是借助于一个共同的概念(中项),把两个性质判断的前提联系起来,从而推出结论的演绎推理。要保证三段论推理形式正确,必须遵守三段论的规则。其规则之一是:一个三段论只能有三个概念(大项、小项和中项),不能多也不能少。如果一个三段论虽然在语言形式上是三个语词,但实际上表达了四个概念,那么就缺少一个共同的概念把大小前提联结起来,就会得出错误的甚至荒谬的结论。这样的错误叫“四概念”的错误。上面讲的那位小伙子正是犯了这种错误,因为他的话是应用了这样一个三段论:
挤劲和钻劲是雷锋的钉子精神(大前提),我上公共汽车横冲直撞是挤劲和钻劲(小前提);所以,我上公共汽车横冲直撞是雷锋的钉子精神(结论)。
这个三段论的大小前提中的“挤劲和钻劲”虽然语词形式相同,但却表达了完全不同的概念。前者是在工作和学习上的挤劲和钻劲,挤的是时间,钻的是科学知识和为人民服务的本领;后者是破坏公共秩序的挤劲和钻劲,挤的是人群,钻的是空子,是损人利己。所以,小伙子是故意歪曲了“雷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