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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风波
    2010年1月23日,我到上海采访古永锵,此前一天,另一家视频网站酷6宣布起诉优酷。古永锵告诉记者:“我们有一个片单,是他们侵我们权的。而且,你去看每家公司的历史,在以前说过的话里面,有多少句是真的,多少句是假的,你自己去评估。”

    据我了解,张朝阳、古永锵、酷6的创始人李善友曾经在一起见过面谈合作,三方都差点要召开联合新闻发布会了。优酷一员工说,我都在起草发布会的发言稿了,但不知何故又闹翻了。

    个中暗战,不得而知。这不过是冰山一角,视频网站之间因版权而起的诉讼战、公关战是近几年最热闹的战斗之一。早年的视频网站是以Youtube为榜样,采用了UGC(用户生产内容)模式,由网友上传视频。用户无任何约束,这导致盗版泛滥。为了吸引流量,视频分享网站默许、放纵了盗版的存在。避风港原则也成为应对责难的盾牌。

    但是,在视频网站后进者采用hulu(一家美国视频网站)的模式之后,矛盾变得尖锐起来。搜狐视频以及百度旗下的奇艺,都是采用hulu模式的视频网站,即与影视版权方达成协议,通过授权点播向用户提供免费的视频资源。这一模式因无版权纠纷的、高质量的视频受到广告主的青睐。

    2008年3月,提供的数字显示,因为盗版问题,只有3%到4%的Youtube视频流植入广告,而ube尚未实现盈利的情况下,2008年hulu在美国市场营收达到6500万美元,毛利润为1200万美元。

    正因如此,优酷、土豆等视频网站也相继采用了“Youtube+hulu”的模式。

    2009年下半年,对于优酷是比较痛苦的。2009年9月15日,激动网、搜狐联合优朋普乐等公司联手启动“中国网络视频反盗版联盟”,联盟对优酷、土豆、迅雷等主要视频网站1000余部涉嫌侵权的国内影视剧取证保全,并对优酷网涉嫌侵权的503部国内影视剧提请诉讼。

    优酷一时深陷版权泥沼,舆情压力空前。当时我接触优酷员工的时候,感觉到他们气氛比较紧张。据优酷向SEC提交的F-1文件显示,2007年、2008年、2009年和2010年前9个月(截至9月30日),优酷网遭到的版权诉讼的数量分别为2个、34个、252个和160个,一共448个。

    陈英说:“我觉得优酷一直是发展最顺的企业之一。凭直觉,我觉得不应该那么顺,(古永锵)他说这里面的暗礁和暗流是你们无法理解的,但他也不肯多提。”她觉得2009年的版权事件对优酷来说是很有价值的,“第一,全面提升了整个优酷的战斗力以及从大战役里得来的协同感;第二,对行业秩序、企业自身的反思也是很好的机会”。

    2009年版权大战的直接影响就是,版权支出水涨船高。《2010年中国广播电影电视发展报告》称,由于优酷、酷6、土豆等视频网站的发展,电视剧网络版权价格获得提升。过去一部电视剧网络播出权每集只有几百、上千元,现在一部品质优秀的电视剧网上播出权达到上万甚至数万元。

    龚宇说:“现在中高档剧每集的网络版权费至少15万元,一部30集的中高档剧至少要四五百万元。”优酷招股书称:“与2008年的价格相比,2009年电视剧平均授权费用增长了200%。截至目前,2010年的电视剧平均授权费用较2009年上涨了100%。与2009年相比,今年电影的平均授权费用也增长了90%以上。随着网络视频广告盈利化前景的提升,视频网站正在获得更多营收,也在流行电视剧和电影授权上展开更为激烈的竞争。内容投标的激烈竞争,导致内容授权支出出现了飞速的上涨。”

    优酷、土豆申请上市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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