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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解不开的死结
为本案重要证据的蜡块为什么会出问题?谁应该为此负责任?这些疑问不知什么时候才能揭晓。

    艰难的“死亡”诉讼

    黄靓,如果不发生那场医疗事故的话,今年应该是重庆大学四年级的学生。然而在四年前,仅仅因为一次普通的阑尾炎手术,姑娘的死亡通知书和大学录取通知书几乎同时送到了她的家中。1995年7月18日,18岁的黄靓在即将上大学时做了阑尾割除手术。这个被院方称作“小得不能再小”的手术“割”断了黄靓年轻健康的生命。医院及其主管部门一口咬定不属于医疗事故。黄靓的父母为此走上了漫长的、身心备受摧残的诉讼之路。

    这是一起广受社会关注的案件,也是一场闻者无不垂泪、无不惋惜的悲剧!

    在笔者的要求下,黄靓的父亲黄德金寄来了30多万字的材料,使笔者详细了解了此案的来龙去脉。

    1995年7月,刚参加完高考的宁夏长庆四中应届毕业生黄靓一身轻松。考分虽然还没公布,但估分的结果,使这位自小学起一直品学兼优的少女有把握憧憬着美好的未来:重点大学已向她招手了!

    黄靓的父亲黄德金、母亲庞淑媛开始为一直令他们骄傲的女儿准备行装,这对心细的夫妻想把该做的一切都做了。女儿自上高三以来常喊小肚子疼,引起他们的忧虑。为使女儿上大学后能无忧无虑、健康愉快地学习,他们决定利用上大学前这段难得的时间为女儿再查一查,解除这个病痛。

    他们将女儿领到自己所在的长庆油田采油三厂的职工医院。医院检查认为,黄靓患的是慢性阑尾炎,医院完全有能力实施阑尾切除手术。医生说:“割阑尾,小手术!”

    到医院检查的第二天,也就是1995年7月18日的上午8点,黄靓一脸轻松地迈进了手术室,临进门还回头朝父亲欢快地一笑,让父亲放心。谁知,这一笑竟成了她留给亲人的最后的、永恒的一笑!手术中,黄靓呼吸、心跳骤停。等到中午,黄德金、庞淑媛夫妇得到允许进去看女儿时,黄靓已深度昏迷,形同死人了。请来专家会诊并进行抢救,未见转机。7月21日凌晨,黄靓又被转到位于银川市的宁夏医学院附属医院特护室抢救,但已回天无力,8月10日,黄靓死亡。

    仅仅过去几天,重庆大学给黄靓的录取通知书就飞来了。

    黄靓死亡当天,黄德金在银川就给采油三厂职工医院打电话,要求尸检,然而始终未做尸检(许多医疗纠纷中都是院方动员家属做尸检,以查明死因,分清责任,此例却是家属要求院方做尸检,而遭到医院拒绝,这其中的奥妙令人深思)。

    8月30日,黄靓的躯体化作几缕青烟,骨灰则顺着黄河飘流入海而去。

    采油三厂职工医院的主管部门长庆石油勘探局卫生处虽然未应死者家属要求到银川进行尸检,却于8月17日派人从石油局所在地甘肃庆阳来到采油三厂厂部宁夏盐池县大水坑镇,在认为“无尸检必要”的情况下,在100多公里之外作出“鉴定结论”。在这份鉴定结论中,充满了“诊断明确”、“手术无误”、“方法恰当”、“措施正确”、“抢救及时”、“实属不易”等赞美之词,最后的结论是:“该死亡病例不具备构成医疗事故的条件,属于麻醉意外。”又说:“死亡原因明朗,不存在临床诊断不清的情况,故无尸检必要。”

    闹了半天,黄靓是在一系列正确、无误的手术之中丢掉性命的。这也就是说,什么都没问题,是黄靓命该如此!黄德金夫妇无法接受这样的结论。他们尤其难以接受的是:悲剧发生后,院方从未登门道歉,甚至连一句安慰的话都没有。黄德金夫妇被激怒了!他们要用法律为女儿讨回公道。

    介入法律程序后,黄德金才发现,医疗官司何其难打。首先,他对医学一窍不通,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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