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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医疗鉴定谁说了算?
这能不能做?医生田书中说:能做,花三五百元就可以了。于是,刘金友为妻子办理了入院手续。医院指定田书中为主刀医师,当天上午9时30分,孙凤梅走进手术室。9时50分手术开始。田书中剖开孙凤梅腹腔后才想到剖腹大手术需要输血,但春水卫生院根本没有血。在这种情况下,春水卫生院让刘金友骑摩托车带着一卫生院职工去相距22.5公里的板桥卫生院找血,此时是上午10时30分。

    孙凤梅被剖开腹腔后静静躺在手术台上,鲜血从刀口往外流,田书中只好让人用手捂住刀口,因为没有血液补充,手术中断进行。鉴于这种情况,等待在手术室外的病人亲属及在场邻居,都焦急万分,纷纷提出愿意献血输给病人,但院方医生不予理睬。孙凤梅自身的血液在手术台上已经基本流干。直到下午2时10分才从板桥卫生院找了三袋血输上,手术得以继续进行。下午4时20分手术结束,孙凤梅被送回病房。由于手术不成功,导致病人手术刀口继续冒血,生命垂危,刘金友当时迫切要求继续输血,但医院值班医生说已经没血了,也未给病人采取任何补救措施。在刘家强烈谴责下,春水卫生院才与泌阳县城联系。直到晚上9时,从泌阳来了几个卖血人,院方根本不讲血型与消毒问题,就仓促抽了半玻璃瓶血给孙凤梅输上,几分钟后,孙凤梅就停止了呼吸。

    这时,在场的刘金友立即被早日守候在此的刑警带走,不久他便被以涉嫌犯故意伤害罪而逮捕。刘家认为,仅仅是脾外伤性渗血,不过是个普通手术,此属于一起严重医疗事故。

    4月22日,泌阳县公安局法医出具的解剖报告单显示:孙凤梅因左侧腹部受外界暴力打击致脾脏破裂,失血性休克而死亡。

    5月26日,泌阳县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签发的关于对孙凤梅死亡原因的鉴定结论:孙凤梅的死亡不构成医疗事故。

    对这份鉴定,患方家属认为属于“偏听偏信”,“捏造事实”,“结论错误”,是“老子对儿子鉴定”,要求驻马店地区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重新鉴定。7月20日驻马店地区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对这起医疗纠纷作出了结论:“孙凤梅病例不构成医疗事故。”

    这意味着,该对孙凤梅的死亡负责的不是医院,而是她的丈夫——他将被以故意伤害罪判刑。其家属对此却存在较大的分歧与意见。

    这是人命关天的鉴定,但也只能由卫生部门说了算。

    死在手术台上的“意外”

    据《生活日报》记者杨易报道: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这天,当代商城广场前人头攒动,国家有关部委、消协、各新闻媒体参加了这次活动。9时许,一青年妇女身穿一件上书两个大大“冤”字的白色背心,哭诉其父因一颗义齿卡在咽喉,在做食道异物取出手术时惨死在手术台上的经过,立即引起各媒体记者的关注。

    据了解,此女系河北邯郸市人,其59岁的父亲周希嵘在1998年12月19日吃早饭时,不慎将一颗义齿落进咽喉卡住,遂与家人赶到邯郸市某医院耳鼻喉科就诊。11时40分在没有作任何术前检测的情况下上了手术台,手术进行到下午1时多,未成功。此时周说话正常。下午4时30分,再次进行手术,至5时30分死亡。深夜12时左右院方出示的死亡证明称:周死于“心脑血管意外”。

    1999年1月18日,邯郸市卫生局委托市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病理教研室出具的《尸检报告》显示:死者心、脑“未见出血及占位病变”。在死者家属的要求下,1月25日,医院对此事进行技术鉴定,认为“不构成医疗事故”。死者家属对此不服,到市卫生局申请二级鉴定,鉴定认为该事故为“一级医疗技术事故”。

    对此结果,医患双方均不满意。

    中消协投诉部吕允端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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