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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被判无期徒刑坐冤狱18年
    第二天早饭后,一位女管理员在监房门口喊:“葛佩琦,出来!”我出了监号,她一挥手,要我跟着她走。她领着我出了监房院的大门,把我交给了一位武装战士,他把我带到了另一个院。这个院内有一排北房,开了五六个门,每个门旁都挂着“审讯室”三个字的牌子。我进了审讯室,看到坐在办公桌旁边的,正是前天晚上逮捕我时,那位穿便衣的人。他让我坐下,并说:你刚进看守所,可能有些不习惯,过一段时间就好了。他问不我的简单经历和家庭概况。然后说:把你带到这里来,是为了弄清楚你的问题;国家的政策是“坦白从宽,抗拒从严”;你好好交待问题,就有前途。最后,他问我有什么要求没有?我说,我爱人患心脏病,在西郊休养;我女儿因猩红热后遗症,住在儿童医院;她们不知道我被捕的情况,我想写封信给我爱人。他考虑了一会儿,对我说:可以,你写好了信,交给管理员,要他转给我,我代你发(按规定,没有结案的人,不准写信)。

    1958年春节后,一位年轻的审讯员开始对我进行系统地审讯。先讯问我的历史经历,后讯问我的“犯罪情况”。当我谈到1938年我在河南商丘地区组织豫东抗日游击队时,审讯员问:“你组织游击队干什么?”我说:“抗日。”他一拍桌子说,“国民党是积极反共的,你会是抗日的吗?不要胡说。”当审讯员问我:“你在东北当‘国民党少将’,都干了些什么事?”我说:“我是共产党员,是党的地下组织派遣我打入国民党东北保安长官司令部,以‘国民党少将’名义为掩护,做地下工作的;我搜集了国民党的大量重要军事情报,报给我党地下组织。”审讯员怨声斥责说,“你是‘国民党少将’,你怎么会是共产党员呢?你这是公然污蔑共产党,这是审讯室,你要小心,你再这样胡说,就要罪上加罪。”这次审讯引起了我思想上的激烈斗争。我想,我如果再坚持我是共产党员,可能遭到严厉的、危险的惩处。于是“不要拿着鸡蛋碰石柱子”、“好汉不吃眼前亏”、“留得青山在,不怕无柴烧”,这些话就在我的脑子中起了作用。从此以后,我在被审讯时,不再说我是共产党员。审讯员给我的“写亲笔供词提纲”中, 也没有要求写入党和做地下工作的情况。这第一次系统审讯共进行了36次,有时自天、黑夜连续进行,简直是精神折磨。

    1958年秋,那位年轻的审讯员开始了对我的第二次系统审讯。这次系统审讯的内容和第一次系统审讯的内容基本上相同。在这轮审讯过程中,审讯员提出一个新问题:你出卖了共产党的哪些利益才当上“国民党少将”?我说:我不但没有出卖共产党的利益,我还给共产党做了很多有益的工作;抗战胜利后,党中央西安地下情报组织派我到东北做地下工作的,不是我一个人,而是一批人,只是我们这个情报小组就有四个人;以“国民党少将”名义为掩护的,也不是我一个人,和我在工作上取单线联系的李年,也是以“国民党少将”名义为掩护。这第二次系统审讯共进行了30次。

    1958年冬初,审讯员交给我一份“写亲笔供词提纲”,其中没有关于我参加共产党和做地下工作的内容。审讯员要我根据提纲写“亲笔供词”。我很快地写好了,交上去。过了不久,审讯员告诉我,你的问题己经“结案”,听候法院开庭审理。对于一个坐在监号里,吃窝头,喝菜汤,经过漫长岁月的坐监人来说,一旦得到“结案”,也是一件喜事。

    1959年2月下旬,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分院送给 我一份起诉书。管理员要我好好看看,准备开庭。起诉书的主要内容是,把我的革命历史诬为“历史反革命”;以1957年报刊上对我的那些诬陷不实之词为“依据”,诬我为“公开叫喊要杀共产党人和推翻人民政权”。它要求法院对我“依法惩处”。

    在开庭前两天,一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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