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三、古德诺:外来的和尚好念经
年的美国政治学会年会上做了一个关于民国宪政改革的主题演说,其中对袁记约法改行总统制赞叹有加,大有“吾道得行”之兴奋呢。
古德诺第二次来华期间,袁大总统请古顾问以评议《天坛宪草》为题,就各国现行国体及共和与帝制之优劣作一文章,以供民国政府推行宪政之参考。对于此等作业,古德诺早已成竹在胸,因为这本就是法律顾问的份内事。受人所托,忠人之事,古德诺这么敬业的一个人,加上袁总统又礼贤下士,于是他便尽其平生所学,写了一篇万言条陈供袁总统参考,算是一报知遇之恩。
尽管古德诺一再声称自己是从纯学理的角度对中国宪政问题提出建议,但以古教授当时在学术界的地位,他这篇文章对后来政局的影响大大超出了他的想象,也不是他所能掌控的了。那些蓄势待发的帝制派政客们对古教授的学理推导毫无兴趣,他们要的是文章对总统制和中央集权的大力宣传,要的是其中关于“君主制优于共和制”的只字片言,而其中的急先锋杨度更是捡到鸡毛当令箭,简直是如获至宝,随后便将古教授的文章汉译为《共和君主论》,并交各大媒体广为传播,为帝制先声狠狠添了一把火。
也许有人会问,在那篇洋洋万言的大作中,古德诺到底说了啥?要细说起来,古教授的文章做得还真是不赖呢。只可惜近代史家在给古教授扣上一顶“反动学术权威”的帽子后,对如此好文章却匆忙放过,不求甚解,未免可惜可叹。
简而言之,古德诺的主要观点是,各国的各种政体制度,譬如帝制,譬如共和,本身并无天然的、绝对的优劣之分,其中的关键在于各国各族对制度的认同,是否适用才是正道。换句话说,一味的照搬照抄,全盘西化,未必是件好事。当然,古教授此论与“一切从实际出发”的哲学观点颇为接近,乃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真理,所以他还得以各国历史和国情加以推导。
譬如英国,其实是最先推翻帝制、搞民主共和的国家,甚至连皇帝的脑袋都砍了下来(查理一世),但革命领袖克伦威尔建立大英共和国并当上了“监国”之后,却推行的同样是专制。更麻烦的是,在“监国”体制下,接班人的问题没法解决(民选的领导人如何安排接班,在当时的历史上尚无先例),克伦威尔快死的时候让自己的儿子上位,但这小克伦威尔没有经过战争,也就没有威信,结果很快就被议员们给轰了下去。克伦威尔的儿子做不成监国,其他人就更没有这个威信,最后议员们商量来商量去,还是请被废的太子(查理二世)来做皇帝的好,这样至少名正言顺……人家毕竟是几百年的皇族血统嘛!
于是,大英共和国便又成了大英帝国,即便是后来“光荣革命”,那也仅仅是换一个皇帝,而不是换一个国体。大英帝国依然是大英帝国,但皇帝不再是那个查理一世时期的皇帝,而是受到议会的严格限制,所谓的虚君制是也。英国是近代最典型的君主立宪制,虽然保留皇帝,但却是正宗的民主议会制政体,这与一战前的德国及二战前的日本所实行的君主立宪有着天壤之别,因为德皇和天皇仍旧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力,因此他们的体制其实是一种伪君主立宪制,清末预备立宪的时候其实就是模仿的这种体制,但辛亥革命爆发后清廷提出的“十九信条”则是英国虚君制下的君主立宪,可惜已经晚了。
至于共和政体,当时世界上有两个典型模式,一个是实行总统制的美国,一个是实行责任内阁制的法国。从效果上来看,美国算是比较成功的,但美国的例子是不可复制的,因为美国是一个成立不到300年的移民国家,他们没有专制的传统及其皇族势力;更重要是,美国当时地广人稀,只要肯努力,人人都可以有好的发展机会,这不是其他国家可以比拟的,此所谓学术界称的“美国特殊论”。当然,还有一个重要原因是,开国总统华盛顿未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