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情比爱人老
总会在一个小时内搞定。他总是忙着回去做事。一个人没有了爱情,便投身到事业上来了。怎么说呢,发展也算是不错。之后他开了个小公司,专做软件外包。那几年,安卓刚刚兴起,他们便做安卓软件。公司渐渐走上正轨。我去过一次他的公司,人不多,但像模像样的。
一起吃饭的时候,他问我介不介意加一个人。果然,是那个劈腿的初恋姑娘。她依然一副甜蜜的笑容,高傲的姿态。他帮她拉椅子,殷勤地问她想吃什么,下午去哪儿逛街。
那顿饭我吃得味同嚼蜡。匆匆分别后,我没有了再和肖松联系的兴趣。我不知道我为什么那么讨厌那个姑娘,我永远也不想见到他们在一起的样子。
后来他打电话给我,我们吵了一架。我说在一棵树上吊死和在同一个地方摔跤的都是大傻逼。我们的友谊被踹了一脚,扔在了路边。之后五年没见。偶尔发个短信问候一下。大多是那种过节时的短信,带着点世故和功利,像是在维系一段摇摇欲坠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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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我就做了这个梦。这个让我笑着醒来,然后躺在床上惝恍到现在的梦。
我这五年里也没闲着啊,我一直在工作,恋爱,到处旅行,马不停蹄。我甚至还参加了一次歌唱比赛的海选,加入了汉服文化协会,学了茶道和古筝,每周去参加文艺青年聚会。我恋爱了四次,有三个男人向我求了婚。其中一个为我做了一个动画片,在酒吧里当众放映。很多玫瑰花,尖叫声,还有大声喊的“yes”,我都没有心动。我逃了出去。
那次求婚离现在已过去了一年,偶尔我会后悔没有答应。但只是偶尔的瞬间。那些瞬间,我觉得世界非常安静,入耳的都是寂静碰撞寂静的声音。
而肖松,他果然再次被劈腿,那姑娘钓到了比他更优秀的男人后一脚踹了他。我从EX江淮那儿知道这消息的时候,竟然有点微微的快感,还有点丝丝缕缕的心疼。但我们依然没有再联系。
现在,手机就在我的旁边。在一次又一次的尝试后,凌晨5点钟,我拨通了肖松的电话。
喂?
喂。
是我。
我知道。
想你了。
嗯。我也是。
我不知道我现在算不算犯贱。一个五年都不主动打电话给我的男人,现在正驱车到我这里来。
我觉得我会接受他的一切。因为我爱他。因为这发现来得太晚,所以格外珍惜。有时你爱一个也许不爱你的人,并不丢脸。就算他以后也许会伤透我的心,就算我们也许无法成全爱情又保全友谊。就算发生所有不可控的一切。就算这次冒险会引发一串的冒险。我依然想见到他,热切地拥抱他和吻他,和他爬到一张床上,翻来覆去,抵死缠绵。
因为我的心就是这样,爱情比爱人老,王冠的寿命比王长。
门铃响了,他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