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3篇 辽河入海水轻清——辽宁治水散记
调研写下的提案,建议法院对这件事关防洪大计和农民切身利益的案件重新审理解决。在这位普通政协委员看来,法院驳回村民的诉讼请求不妥。
水利服务站在合同履行期间,违反《农村土地承包法》关于“维护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规定,在承包的土地上,利用职权之便随意建造房屋、堤坝、制池、架电线等诸多永久性建筑,而且擅自将承包的土地转包给他人种植高杆作物,从中牟利。自从1998年1月《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颁布施行后,国家对河道管理进行了规范,禁止在行洪河道内种植阻碍行洪的林木和高杆作物。
一份合同,两处违法,而且合同一方竟然是水利部门。如果不是村民们极力上诉,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不会受理和最后解决此案。
2006年——
辽河某段大堤上,近千棵护堤林木被当地水利部门砍伐!
村民发现,林地被砍后,大堤堤身受到损害,面向河道的一面甚至出现了大坑。护堤林被砍大堤出现损坏,堤身凌乱地堆放着五十几个树桩,每个树桩都很粗。林地都被种上了玉米苗,已经长到了一尺高。一位村民老大爷向记者举报:“林地被砍后已经被乡河道管理所租给了一名老师。被砍伐的树木至少有1000多棵,还不包括那些受损的。”老大爷带着记者沿河堤来回走着查看。
在河堤迎水面,记者看到一个半米多深、一米多长的不规则大坑。在大堤两侧被砍伐树木的堤身处,都有一些不同程度的损坏。
举报的村民认为,护堤林被砍伐后,挖掘机在挖树根时将堤身损坏,雨水又使坑变成现在这么大。而村小学距大堤只有500米远。
这个村一共有1000多户村民,最近的村民家距辽河只有二三百米远,而距大堤500米左右的地方就是小学校。
“砍伐后为什么没有更新树,反而将林地承包给个人种庄稼了?”
市水利局河务管理处同志表示一定重视此事,监督早些栽种好护堤林。记者不仅自己认真查访了此事,还建议报社奖励了线索举报者。以上两则破坏河道防护堤的事件,态度不端者竟都是水利部门的有关人员,而积极举报与监督者又都是普通群众,可见治水必须依靠人民群众有多么重要。
八、龙文化和辽河水
《我从龙河走来》一书,是两名辽宁的资深记者历时两年有余,用“脚”写出的辽河流域的文化考察实录。作者马义和丁铭两人,从辽河源头起步,一直行走到辽河的入海口。他们起初所关注的东西,是侧重在经济考察方面。当环渤海经济圈的概念提出来,辽河经济带可否成为一个明确的认知?有考古学家认为,辽河可称为东西南北文化的交汇地,是渔猎游牧文明与农耕文明的交汇地。这一天然的地理优势,如何转化为今日这一区域作为东北亚经济前沿地带的既有优势?作者的最终目的,是想让更多的人在整体上、在宏观上认识辽河,以“大辽河”的概念引起人们的思索。
总面积达34.5万平方公里的辽河流域,是迄今“中国龙”文化发现年代最早、类型最多的地区。现在,人们可据最新考古发现确认,龙最早起源于辽河流域。
《吕氏春秋·始有篇》载:“何为六川?河水、赤水、辽水、黑水、江水、淮水。”辽水者,今辽河也。单就原始人类遗迹一项而言,此地即有旧石器时代的金牛山人洞穴、喀左鸽子洞以及本溪庙后山洞穴;此外,尚有敖汉旗兴隆洼、阜新查海、沈阳新乐等远古部落遗址,足以支撑起我们的自豪感。
说到辽河流域的文化积淀及其与中国历史各阶段的交融,我们可以说起的历史人物与历史事件更是不胜枚举。我们可因牛河梁女神庙而言之成理地说起女娲;可因辽阳以及太子河而说起与荆轲慷慨别易水的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