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我还没说和你好呢。”温雅笑。
“说也白搭,我不吃这一套。”我抢白道,“找美女折寿,周瑜吕布李隆基武大郎没一个不短命的。”
“那我适合找啥样的?”
“守着青山缺柴烧吗?豪宅名车珠宝美女是浑然天成的,咋不见农产品、饲料或农用车啥的展览请你们?”我就像当庭判决一样,“你这样的美女,天然属于有钱人。”
温雅说:“那也得看人,那天闹场的几个暴发户,钱再多也没门。”
“他们是没戏,好不容易脱贫致富了,又穷得只剩下钱了。我这关也过不了。”我开导她,听着就tMD跟妈妈桑给刚入道的小姐做政治思想工作似的,“穷人里垃圾不少,人穷志短、穷凶极恶嘛;有钱人好人也不少,慈善家贵族什么的。上天赋予你的资本,你就要充分使用,多少丑八怪千方百计整容误导消费者啊?男怕入错行——跟现在的我似的;女怕嫁错郎——多少天仙似的美女,就因为年幼无知被感情骗子给糟蹋了!”
“你真会劝人!”温雅笑。我也笑起来:“缺德事咱别干!但合理合法地运用自己的先天条件,就跟爱因斯坦靠脑子成为伟人,运动员靠身体为国争光一个道理,光荣的事儿。武大郎潘黄河那样天生打地滚球的,你让打NBA去,还不得闹出人命来啊?”
温雅呵呵地笑起来,眼睛笑得眯成了一条线,她说:“我是想通过自己的努力。”
“死心眼啊,条条大路通罗马嘛,只要不作奸犯科,不有损党格国格人格,只要不是一场交易,都是正当的。”我是不把她推进火坑不罢手了。
温雅思忖一会,勉强认可了我的看法。根据温雅的倾向和我的综合分析,我建议她和那个三十五岁的澳大利亚某公司驻华高管陈买办交往。其实温雅决赛那天,这人也在场,就上场献花的那位。他是惟一保证让温雅出国后读书的,这点很让温雅动心。
“其他的基本拿我当花瓶,受不了。”温雅忿忿地说,“有两个居然想包养我,气死我了。知道我为啥喜欢和你交往吗,你从来不和我谈钱谈时尚呀穿戴啥的。”
“我想谈也没话题,我多土啊。”
“那就这么定了,先接触接触,改天我带他见见你。”温雅一付如释重负的样子,又劝诫我,“这下我马上有男朋友了,你也得赶快啊。”
“这事还能拔苗助长吗?”我苦笑。温雅摸摸我的脸颊,握着我的手,很严肃地说:“我说的是真的。像我们这样的北漂,要不有个伴,病倒在哪个房间里死在哪个犄角旮旯都没人管,我们附近小区里就有个女孩死在屋里几个月才发现,都腐烂了,吓死人了。”
不同的孤魂野鬼都有着共同的情感软肋,她的话触动了我。我哀伤片刻,强打精神,凑过去说:“是啊,我的确该有个女人了,一万年太久,只争朝夕。不过,今晚我就不走啦。”
“去你的,讨厌。”温雅笑骂,“最后一晚啊,这是你把我推到别人怀抱去的,别后悔啊。”
“后悔了我就上景山找吊死崇祯皇帝的那棵歪脖子老树去。”我起身走向厨房,“这最后的晚餐,还是我来掌勺吧。”
最后一个晚上,我们就像失控的野马,在混沌的天空恣意驰骋。每一个卡路里都释放出来,每一滴欲望的荷尔蒙都被压榨殆尽,直到麻木不仁。
凌晨,我被窗前槐树上啾啾啁啁的鸟雀吵醒。一束蛋黄一样的逆光透过窗户投射进来,我们光滑咸湿的身体,如同银幕一样映射出鸟雀跳跃的影子,啄米般雕琢着我们平坦的小腹。我定睛一看,原来是一对不知名的色彩斑斓的鸟儿在衔枝含羽建家筑园,干得热火朝天,欢天喜地。不禁顾雀自怜。
忽觉腰酸背痛腹中空。为了不惊醒温雅,我花了十多分钟,才轻轻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