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去她如锁子一样钳住我的手和脚。终于没惊醒她,我挣扎着悄悄下地。洗漱,去厨房为她做了丰盛的早餐,蹑手蹑脚地放到她房间的写字台上。我坐在床边、站在门口凝视安详的睡美人好一阵,终于轻抚一行暗涌的浊泪,无声无息而去。我拖着灌满了铅似的双腿爬上105路电车,一路上泪眼朦胧无限哀伤,喋喋不休地自责:“地球上有我这样的傻逼吗?有?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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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买办也是江南人士,澳洲的灿烂阳光将他晒成一尊健康的青铜器。他文质彬彬,干干净净,衣冠楚楚——袖口上的商标没保留——属于一表人材功成名就的流氓。他比我大几岁,和我海拔相当,横向发展更有优势,但和温雅比起来基础仍然非常薄弱。陈先生钱多人不傻,不装逼,小声说话,也很少插入弱智的英语词汇,倒是我的阴暗心理促使我时不时情不自禁地冒几个生僻词汇出来装大个。
陈买办和我对饮红酒或日本清酒,小杯喝酒,浅尝辄止,满脸通红。他点菜一律小盘小份,看起来既丰富奢华,还不浪费一分钱。不愧是买办,挺会过日子。把温雅许给他,我也放心了。尤其令我赞赏的是他频频给我敬酒,还用感激的口吻说:“你对温雅帮助不少啊。”
“哪里哪里,我做好事向来是扶上床——不对——扶上马,送一程,还不留痕迹。”我醉醺醺地说,“你运气比我好,你钱包比我大,分量比我重,路子比我多,见识比我广,血压比我高。”
“哪里哪里,只有最后一条是真的。”买办陈谦让着,“我这人啊,属猪,傻人傻福。”
温雅敬我一杯,归纳道:“这就叫人生的荒谬,你说对吗,作家哥哥。”
“对荒谬的荒谬就正常啦。”我郑重地点了点头,嘟哝道,“美女基本配了野兽。”
“野兽”半是呻吟半是哭笑,终于嘣出了:“humor啊humor!(幽默啊幽默!)”
看着他们手牵手离去的背影,我悲喜交加无法自控,当街抽了自己几个响亮的耳光,几旁人吓得夺路而逃。
两个月后陈买办了离婚,半年后,温雅带着身孕跟他去了澳洲。我怀着不可名状的心情,和康妮在内的几个朋友把他们送到机场。在陈买办办理登机手续时,温雅塞给我一封薄薄的信,让我回家再看。回城的车上,我禁不住打开信封,是一张五千块的现金支票。我强忍悲痛而不能,泪腺如一只虫子蠕动,瞬间噙满了泪腺分泌物,眼前一片迷濛。康妮奚落我:“看着挺惆怅啊,如丧什么来着?——你没事吧?”
“咋说话呢?”我揉揉眼睛,故作镇静,“刚才我眼睛里飘进了一粒沙子,一阵不明真相的风将一粒不明真相的沙子吹进了我不明真相的眼睛。”
“是吗?”康妮就像背台词一样逗乐,“风!妖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