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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部 一九八二 黄花岗七十一年后
这种奇例,我们无法从犯罪学中的“体形学派”(typological scric school)来解释,甚至无法从蛋头们的学理研究来解释。这种奇例,只有从几十年来,一个老兵,他的生与死、他的爱与恨、他的委曲与耿直、他的汗斑与泪痕来解释,我们才能恍悟事实的真相。

    李师科在抢劫前对朋友说:“要抢也不要抢老百姓辛苦赚来的钱,如果是我就抢政府的钱”;在抢劫时对银行职员说:“大家不要动——钱是国家的,命是自己的!”这些表现,充分证明了他是道德性极高的。他显然认为抢这种国家这种银行的钱绝非不义之财。抢钱,是为了补偿“他爱国家、国家不爱他”的代价;抢钱,是为了向贫富不均的社会抗议;抢钱,是为了给警察好看、给穷人出气;抢钱,是为了给自己养老、给房东小女儿念大学!……他每一个抢钱的动机都是罗宾汉式的、廖添丁式的、“打渔杀家”萧恩式的,从道德观点看,李师科实在是一位非常高段的人。国民党官方和国民党舆论丑化他的道德,这是十分不道德的。李师科的道德之高,实在超出一般人的想象:

    记者问:你抢劫银行的动机何在?

    李师科答:我看不惯社会上许多暴发户,经济犯罪一再发生,所以我早就想抢银行。

    问:那天如果银行警卫在场,你会下手抢劫吗?

    答:不一定,也许会把警卫打死。不过,我曾考虑到警卫薪水没多少,他们的妻儿可怜,所以我问明警卫不在才下手。

    由此可见,李师科是恩怨分明的人。这种分明,在目前这种混沌的社会里,只有在道德极高的人身上,才能显示出来,而老兵李师科,就是这样动人的一位。

    问题道德

    更动人的是,李师科把抢到的钱五分之四——四百万,都包在一起,送给那房东小女儿。据小女儿的母亲回忆:

    那天下午大概五点多,我先生不在,李师科拿了一包东西来说要寄放我家,因为他从来没有到过我家,而我们跟他多少还是有点距离,所以当时我就觉得很奇怪。我问他里面是什么东西,他只简单地说了声:“钱”,然后又说:“没有什么关系的,有事我负责!”我觉得更怪,再问他:“你这个钱是要做什么的?”他只是摇了摇头,眼泪突然落下来,便什么话也没有说地走了。

    当记者追问这位母亲:李师科说他只打算留一百多万花用,放在你家的四百万是留给你的小孩作教育津贴的,你知道吗?这位母亲“黯然无语,只是低着头。”

    合理的研判是:李师科知道这种行为有被小女儿父母告密的可能,但是他还是做了。告密的奖金是赃款的一半,小女儿的父母告了密,至少还可合法拿到两百万。两百万留给小女儿,那也差强人意了。

    就这样的,在小女儿父母告密以后,几乎不可能破的抢案,等于由李师科自己给破了。——李师科求仁得仁、李师科盗亦有道、李师科甘愿自我牺牲、李师科不惜从容一死。

    美国文学家休伍德(Robert Emmet Sraified Forest)写那个穷苦文人斯魁尔(Alan Squier),甘愿请强盗杀死他,为了死后可领五千保险金,送给他心爱的女孩,帮她离开沙漠,去过好日子;法国文学家雨果(Victor Marie hugo)与(Les Miserables),写那个砍树枝的穷苦工人尚万近(Jean Valjean),甘愿坐长年大牢,为了养育他姐姐的七个小孩,而偷一个面包,这些动人的故事,告诉我们,穷苦的人有他们的价值观念与正义。国民党的下三滥报纸《民族晚报》,恬不知耻的以“重振社会公义精神”为社论,满纸“人心大快,社会公义得到伸张”,“秘密证人制度的弹性运用,实际上也是公义精神的高度发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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