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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再无什么可吃的时候,人就像狗一样会去吃人。白说,在此之前,他从未看到过任何人为了吃肉而杀死另一个人,这次河南之行,使他大开眼界,从此相信人吃人在世界上确有其事。如果人肉是从死人身上取下的倒可以理解,反正狗吃是吃,人吃也是吃;但情况往往是活人吃活人,亲人吃亲人,人自我凶残到什么程度?白见到,一个母亲把她两岁的孩子煮吃了;一个父亲为了自己活命,把他两个孩子勒死,然后将肉煮吃了。一个八岁的男孩,逃荒路上死了爹娘,碰到汤恩伯的部队,部队硬要一家农民收容弃儿。后来这个孩子不见了。经调查,在那家农户的茅屋旁边的大坛子里,发现了这孩子的骨头;骨头上的肉,被啃得干干净净。还有易子而食的,易妻而食的。———写到这里,我觉得这些人不去当土匪,不去合伙谋杀,不去组成三K党,不去成立恐怖组织,实在辜负了他们吃人吃亲人吃孩子的勇气。从这点出发,我对地主分子范克俭舅舅气愤叙述的一帮没有逃荒的灾民揭竿而起,占据他家小楼,招兵买马,整日杀猪宰羊的情形,感到由衷地欢欣和敬佩。一个不会揭竿而起只会在亲人间相互残食的民族,是没有任何希望的。虽然这些土匪,被人用浸油的高粱秆给烧死了。他们的领头人叫毋得安。这是民族的脊梁和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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