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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二进宫”(1981—1982 四十六岁)
位李大夫忙点头道:“李敖吗?我认识她,她下个月就要生了。”

    在住的方面,房长三点四公尺,宽一点八公尺,但这种空间又有二分之一以上不在走运范围以内,因为通风管、洗脸槽、水缸、马桶、铁床、落地小柜等等,已占去二分之一以上,剩下的,不到三十块塑胶地砖,走对角线每五小步,就得转身,在里面运动,项目要随空间来决定,凡是横式的运动,又左又右的运动,都不能做,只能做伏地挺身、仰卧起坐、颈部运动和“原地马拉松”。我住的小房窗户朝北,阳光从没照进来过,住久了,觉得自己像是一根指北针,在乱流里自我把持方向。晚上只有房顶上的一根六十支光日光灯,房有两人高,光线下来,已经非常弱了。我在床上架上纸箱,纸箱上铺块掉下来的小柜门板,大部分以右腿盘地左腿垂地的坐床姿势,看书写作。报上说中小学生“坐姿不确,照明不足,视力大受影响”,我想我也如此。国民党宣传他们在抗战时候“以空间换取时间”,我则正好相反,我整天在以“时间换取空间”,甚至“以光明换取黑暗”,我又努力工作了半年,半年中,我又创作出不少给人光明的资料,虽然我自己,却陷身黑暗里。

    我住的孝一舍共四十七间,舍房按八德分类,又各三层,所以我只是八德乘三后的四十七分之一,渺小可知。我因为精力过人,只睡五到六个小时,从不午睡,所以生活方式,与一般人犯大不同,我大约清早三点前就起来了,六点五十分起床号的时候,我已经工作三四个小时了。起床号后全舍开始噪音,有这么密集的心清苦闷的邻居,其音安能不噪?这种噪音,直到午饭以后,才能稍好。等午睡过后,又噪音开始,直到九点入睡号为止。

    住的方面最有特色的是马桶。每个马桶上面,都没有马桶盖,大便要直接坐上去,冬天时候,一坐上去,就像在屁股上套个大冰圈,我名之日“套冰圈”。大便完了,起身时要小心,因为皮肤已与马桶有粘接现象,要慢慢站起,才不会痛。大便时候,整个屁股十足有“全盘西化”之感;大便以后,发现屁股上多了一个圈,好像桂冠诗人的桂冠一般,我名之曰“桂冠屁股”。

    在以人犯为单位上,我虽不过是三千三百分之一,但看守所受命关李敖,却不敢草率从事。我报到那天上午,“法务部长”李元簇到看守所,看守所为我特别清洁房间,抹掉以前人犯留下的字迹,把铁床锁紧等等,不一而足。这在看守所有史以来没有过的。清洁后,副所长汪本流特别看过,表示满意。他又严格嘱咐,安全第一。安全包括不使李敖搞鬼,也不许别人搞到李敖的鬼。副所长严格嘱咐孝一舍主管,绝对不能有流氓对李敖动拳头事件,李敖名气太大,闹出事来大家都要完蛋。孝一舍主管拍胸脯保证,又叫流氓们拍胸脯。流氓们说我们佩服李敖,绝不会出事。我报到当天晚上,就有香烟偷送进来(他们还以为我抽烟,其实我早戒了)。第二天第三天,已经一派“天时地利人和”气象,流氓虽被嘱咐不要同李敖多说话,可是我还是知道了一些秘密与冤情。孝一舍主管惊讶说:“你这样吃得开、这样拉风,我真没想到。美丽岛那批人住在这里的时候,可没你吃得开,你真有一套!”

    在看守所期间,我最感谢两位囚犯。一位是于长江,他本是台中一中的学弟,因退票坐牢,被派到伙房做饭。他经常为我烧个菜,老远自伙房端来,送给我,让我“吃小灶”。另一位是石柏苍,他原是台北地方法院书记官,因冤案坐牢,牢里人手不足,白天调他去办公,晚上回押房,住我隔壁,我一入狱,他就在窗口自我介绍,说是我读者。我怀疑此公身分,因而问他如何证明你是。他说他可以背一首我的诗为证,我说你背背看。他就像小学生一样哇哇背起来,我顿时验明正身无误。自从认识了他,就无异认识了一个“贼”。——他白天上办公厅,晚上就偷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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