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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前程(1997— 六十二岁以后)
我余怒未息,写了一本《丑陋的中国人研究》拆穿柏杨。至于林正杰,党外时代我有恩于他,我帮他第一本党外周刊——《前进》打天下,几十万稿费,一文不要,他因此有钱买了房子。后来他为了政治目的,竟勾结起连联考程度都不足的手下国民党情治人员联手造谣,诽谤起“李大哥”来,被我一面写书予以拆穿真相,才是我工作的主力。我不但自己拆穿,还鼓舞并协助“同好”一起拆穿,一面告到法院判刑。十年以后,他为林洋港助选,还请我吃了一顿饭,对过去的冒犯,他自知理亏,面有惭色。至于彭明敏,我在台湾人受欺压时代,曾为他仗义。因他坐牢,他自述那段与我罕为人知的患难交情后,曾经写道:“我受难期间,他(李敖)对我那份厚情和义侠,永铭于心,至今仍时时回念感谢。”但是,二十多年后,在“台湾人出头天”后,他却出书删去了李敖,把“厚情和义侠”的外省人出了局。对如此忘恩负义之人,我写了一本《你不知道的彭明敏》拆穿他。或间如果时光倒流,我是不是还会帮助这三个人,我的答复是还会,因为当年对他们的义助,是基于打击国民党政府的不义,是基于同情与人权,而不是冀望有什么报答。但按人间常理,助与被助之间,施者固然一无所求,受者却当感恩怀德。若受者不但不感恩怀德,反倒恩将仇报,这就未免太逸出人间常理了。古代“介之推不言禄,禄亦弗及”,介之推是高人,他不介意。但是介之推若在“禄亦弗及”之外,居然还被他帮过忙的人倒打一耙,这恐怕纵是介之推,也要咽不下这口气,要写一本书拆穿拆穿了。

    其实,对忘恩负义的朋友施以教训,对我只是小焉者也。我真正的主力,主要全锁定在敌人头上,在我不胜枚举的著作中,从《孙中山研究》到《蒋介石研究》、从《拆穿蒋介石》到《清算蒋介石》、从《国民党研究》到《民进党研究》、从《蒋经国研究》到《论定蒋经国》、从《共产党李登辉》到《李登辉的真面目》。……这方面的拆穿真相,才是我工作的主力。我不但自己拆穿,还鼓舞并协助“同好”一起拆穿,李世杰之于《调查局研究》、《军法看守所九年》。曾心仪之于《孙立人研究》、《孙案研究》、大风(潘君密)之于《新官场现形记》、沈醉之于《军统内幕》、程思远之于《政海秘辛》、唐德刚之于《李宗仁回忆录》、王小痴之于《三毛三部作》、司马既于刘心皇之于《蒋介石国大现形记》、万亚刚之于《国共斗争的见闻》、宋希濂之于《鹰犬将军》、汪荣祖之于《章太炎研究》、谢聪敏之于《谈景美军法看守所》、谷正文之干《安全局机密文件》。……种种努力,真可谓“无隐之不搜、无微之不续”,蒋家天下碰到我这种死对头,可真生无宁日、也死无宁日了。

    口诛笔伐之外,打官司也是我特有的癖好之一。被我告过的人,官职从“总统”到“五院院长”、官衙从台北市到台中、高雄市,全都无所遁形,国民党中常委、国民党立委、国民党大特务、国民党市议员、国民党教授等等,无一不告。我如此惹起官司,事缘三十三年前我被国民党大员胡秋原告到国民党法院,从此便一路“过堂”、“听审”、“惊奇’、“拍案”,高潮迭起,几无宁年。个人也由“被告”而“原告”、由“小民”而“刁民”、由“自卫”而“卫人”,由“卫人”而好管闲事、为弱者打抱不平。于是跟国民党司法黑暗的前卫人士起了冲突,不论是法官污吏、不论是禁子牢头、不论是司法长官法务部长,一干人等,都在我“点名批判’之列。三十三年间,为真理、为正义、为自己、为别人,我打了太多太多的官司,与法官一千人等冲突几十场,出庭几百次,下笔几十万言,好讼之性,自少到老;是非之争,老而弥坚。坚挺之余,特在六十一岁大寿前夕,多场官司缠身之日,编出一本《你不知道的司法黑暗》,聊以为快意恩仇。这本书,共“点名批判”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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