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代代相传
这些实验和这种思想虽然全属臆想,但从一开始就颇为得心应手。
我想,那些僧侣是知道这件事的。我认为,他们不喜欢孟德尔所干的事情。我想,对这种豌豆育种实验持异议的主教大人也不喜欢这件事。他们十分讨厌孟德尔对新的生物学——例如,孟德尔曾经读过达尔文的著作,而且印象深刻——的兴趣。当然,经常被他安排在修道院栖身的那些捷克革命同胞热诚地支持他坚持到底。当他于1884年去世时,年近62岁,伟大的捷克作曲家列奥日?雅那切克(Leos Janacek)在他的葬礼上演奏了管风琴。而修道士选出的新任院长却烧毁了孟德尔留在修道院里的全部手稿。
孟德尔的伟大实验被遗忘了30多年,直到1900年才被几位科学家分别找到重见天日。
因此,孟德尔的发现实际上属于20世纪,而遗传学研究从此很快花繁果硕,成就斐然。
让我们从浑沌初开之时谈起。地球上的生命已经延续了30亿年,或者还要长久。有2/3的时间,有机体是通过细胞分裂而自我再生的。作为一条规律,细胞分裂产生同一种后代,很少由于突变而产生新的种类。因此,亘古以来,进化一度十分缓慢。现在看来,最早开始有性繁殖的有机体与绿色的水藻有关。那是在不到10亿年前的事。有性繁殖首先开始于植物,然后是动物。从这时起,有性繁殖的成功使它成为生物生生不息的规范。例如,如果某两个物种的成员不能交相繁育,我们就可以断定这是两个相异的物种。
性产生了多样性,而多样性又是生物进化的推进器。进化过程中的这种加速作用,造成了现今令人眼花镣乱的纷繁复杂的生物的形态、色彩和行为。我们还必须看到,这种加速作用导致了物种的各别差异的激增。两性的出现才使万物创始成为可能。确实,性在整个生物界的广泛存在本身就证明,物种通过选择而适应了一种新的环境。因为,假如一个物种的成员能够继承单独的个体赖以自我适应的获得性遗传变化,性就不是必要的了。在18世纪末,拉马克(Lamarck)提出了那种天真的单生遗传方式,但是,假如这种方式真的存在,它就会通过细胞分裂更好地传递下去。
“二”是一个具有魔力的数字。这就是为什么在不同的物种中,性选择和求偶现象是如此高度发展,其表现形式有如孔雀羽毛,五彩缤纷,引人入胜。的原因。这就是为什么动物的性行为与它们的生存环境如此丝丝入扣、相得益彰的原因。如果格鲁尼昂银鱼不经过自然选择,就能够使自己适应生存环境,那么,它就不必费劲在月圆时分游到加利福尼亚海滩上去交配孵卵了。对于它们,对于所有适应性变化的迷途者来说,性或许是不必要的。然而,性本身就是一种生物中“最适应者”(ttest)的自然选择模式。牡鹿并不搏斗撕杀至死,因为它们仅仅是要确立雄性选择雌性的权利。
正如孟德尔所猜想的,基因的成双配对,产生出物种群体和个体的无穷无尽的不同色彩、形状和行为。从结构上看,基因分布在染色体上,仅仅在细胞分裂时才显现出来。但问题不在于基因是怎样编排的;人们今天所关注的问题是:它们是怎样行动的?基因由核酸构成,这就是问题的实质所在。
1953年,人们发现了遗传信息是怎样代代相传的,这是20世纪科学的一个传奇故事。
我想,那戏剧性的时刻是1951年秋,那时詹姆斯?华特生(James atson)还是一个20多岁的年轻人,他来到剑桥,与35岁的弗朗西斯.克里克(Francis Crick)协力合作,试图解释脱氧核糖核酸(缩写为DNA)的结构。DNA是一种核酸,就是说,是处于细胞核心的酸。在先前的10年中,人们已经清楚地认识到,核酸携带遗传的化学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