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卷 论优点和缺点;或,报答和惩罚的对象 (本卷共三篇) 第一篇:论对优点和缺点的感觉
但是,如果他仍然具有一点正义感的话,那么这种激情虽然同美德相 悖,甚至在他没有图谋的情况下,成为这次不幸事件的原因也将使他痛心疾首。
正是这种自动作用于别人不幸的念头会更加异乎寻常地折磨自己。他甚至会恐惧 地拒绝想象这样一个如此可憎的图谋;并且,如果可能想到自己会作出这样一桩 穷凶极恶的事情,他就会开始用对待他所厌恶者的可憎眼光来看待自己。但是, 愤恨完全与此相反:如果某人极大地伤害了我们,例如,他谋杀了我们的父亲或 兄弟,不久之后死于一场热病,甚或因其他罪名而被送上断头台,那末,这虽然 可以平息我们的仇恨,但是不会完全消除我们的愤恨。愤恨不仅会使我们渴望他 受到惩罚,而且因为他对我们所作的特殊伤害而渴望亲手处置他。除非这个罪犯 不仅轮到自己难受,而且为了那个因他而使我们受苦的特定罪恶而伤心,不然愤 恨是不可能完全消除的。他应当为这一行为而感到懊丧和后悔,那样,其他人由 于害怕受到同样的惩罚,就会吓得不敢去犯同样的罪行。这种激情的自然满足会 自动地产生惩罚的一切政治结果:对罪犯的惩罚和对公众的做戒。
因此,感激和愤恨是一种立即和直接引起报答和惩罚的情感。所以,对我们 来说,谁表现为合宜而又公认的感激对象,谁就显然值得报答;谁表现为合宜而 又公认的愤恨对象,谁就显然要遭到惩罚。
第二章 论合宜的感激对象和合宜的愤恨对象 作为合宜而又公认的感激对象或愤恨对象,除了作为那种看上去必然是合宜 的而又得到公认的感激对象和愤恨对象之外,不可能意味着其它东西。
但是,上述激情如同人类天性中所有的其它激情一样,只有在得到每一个公 正的旁观者的充分同情,得到每一个没有利害关系的旁观者的充分理解和赞成的 时候,才显得合宜并为别人所赞同。
因此,作为某人或某些人自然的感激对象的人,显然应该得到报答,这种感 激由于同每个人心里的想法一致而为他们所赞同;另一方面,作为某人或某些人 自然的愤恨对象的人,同样显然应该受到惩罚,这种愤恨是每个有理智的人所愿 意接受并表示同情的。的确,在我们看来,那种行为显然应该得到报答,每个了 解它的人都希望给予报答。因此,他们乐于见到这种报答。当然,那种行为显然 应该得到惩罚,每个听到它的人都会对之表示愤怒。因此,他们也乐于见到这种 惩罚。 1. 由于我们同情同伴们交了好运时的快乐,所以无论他们自然地把 什么看成是这种好运的原因,我们都会同他们一起对此抱有得意和满足之情。我 们理解他们对此怀有的热爱和感情,并且也开始对它产生爱意。如果它遭到破坏, 甚或被置于离他们太远的地方而超出了他们所能关心、保护的范围,那么,在这 种情况下,虽然除了失去见到它时的愉快之外别无所失,我们也将为了他们的缘 故而感到遗憾。如果为他的同伴带来幸福的是某一个人的话,情况就更是如此。
当见到一个人得到别人的帮助、保护和宽慰时,我们对受益者快乐的同情,仅仅 有助于激起我们同情受益者对使他快乐的人所怀有的感激之情。如果我们用想象 受益者必定用来看待为他带来愉快的人的眼光来看待他,他的恩人就会以非常迷 人和亲切的形象出现在我们面前。因此,我们乐于对这种令人愉快的感情表示同 情,这种感情是受益者对他极为感激的那个人所怀有的;因此,我们也赞同他有 心对得到的帮助作出回报。由于我们完全理解产生这些回报的感情,所以从各方 面来看这些回报都是同它们的对象相符相称的。
2.同样,由于我们不论何时见到同伴的痛苦都会同情他的悲伤,所以我们 同样理解他对引起这种痛苦的任何因素的憎恶;我们的心,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