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卷 论优点和缺点;或,报答和惩罚的对象 (本卷共三篇) 第一篇:论对优点和缺点的感觉
于它承受他的悲伤 并与之保持一致,所以它同样会受到他用来尽力消除产生这种悲伤的原因的那种 精神的激励。怠惰而又消极的同感会使我们同他一起处于痛苦之中,我们乐于用 另一种更为活跃而又积极的情感来代替它,由此我们赞同他为消除这种悲伤所作 的努力,也同情他对引起这种悲伤的事情表示厌恶。当引起这些痛苦的是某个人 时,情况更是如此。当我们看见一个人受到别人的欺压和伤害时,我们对受难者 的痛苦所感到的同情,好像仅仅有助于激起我们同情受难者对侵犯者的愤恨。我 们乐于见到他还击自己的仇敌,而且无论什么时候,当他在一定程度上实行自卫 甚或报仇时,我们也会急切而又乐意地帮助他。如果受难者在争斗中竟然死去, 我们不仅对死者的朋友和亲戚们的真诚愤恨表示同情,而且会对自己在想象中为 死者设想的愤恨表示同情,虽然死者已不再具有感觉或其它任何一种人类感情。
但是,由于设想自己成为他身体的某一部分,并在想象中使这个被人杀死的残缺 不全、血肉模糊的躯体重新复活,所以,当我们的这种方式在内心深切体会他的 处境时——这时,就像在许多其它场合一样——我们会感受到一种当事人不可能 感到的情绪,然而这是通过对他的一种想象的同情感受到的。我们在想象中为他 蒙受的那种巨大而无可挽回的损失所流的同情之泪,似乎只是我们对他负有的一 点儿责任。我们认为,他遭到的伤害需要我们更多的关注。我们感觉到那种在自 己想象中认为他应该感到的那种愤恨,并感觉到假如他那冰冷而无生命的躯体尚 未失去意识他也会感到的那种愤恨。我们想象他在高呼以血还血。一想到他受到 的伤害尚未得到报复,就感觉到死者的遗体似乎也为之不安。人们想象经常出现 在凶手床边的恐怖形象,按照迷信习惯想象的、从坟墓中跑出来要求对过早结束 他们生命的那些人进行复仇的鬼魂,都来自这种对死者想象的愤恨所自然产生的 同情。对于这种最可怕的罪恶,至少在我们充分考虑惩罚的效用之前,神就以这 种方式将神圣而又必然的复仇法则,强有力地、难以磨灭地铭刻在人类心中。
第三章 不赞同施恩者的行为,就几乎不会同情受益者的感激;相反,对损人者 的动机表示赞同,对受难者的愤恨就不会有一点同情 然而要看到,人们的行为或意图无论对受其影响的人——如果我可以这样说 的话——怎样有利或怎样有害,在前一种情况下,如果行为者的动机显得不合宜, 而且我们也不能理解影响他行为的感情,我们就几乎不会同情受益者的感激;或 者,在后一种情况下,如果行为者的动机并不显得不合宜,相反地,影响他行为 的感情同我们所必然理解的~样,我们就不会对受难者的愤恨表示同情。在前一 种情况下,少许的感激似乎是应当的;在后一种情况下,满怀愤恨似乎是不应该 的。前一种行为似乎应该得到一点报答,后一种行为似乎不应该受到惩罚。
1.首先我要说明,只要我们不能同情行为者的感情,只要影响其行为的动 机看来并不合宜,我们就难以同情受益者对其行为带来的好处所表示的感激。出 于最普通的动机而赐予别人极大的恩惠,并仅仅因为某人的族姓和爵位称号恰好 与那些赠与者的族姓和爵位称号相同,而把一宗财产赠给该人,这种愚蠢而又过 分的慷慨似乎只应得到很轻微的报答。这种帮助好像不需要给予任何相应的报 答。我们对行为者蠢行的轻视妨碍自己充分同情那位得到帮助的人所表示的感 激。他的恩人似乎不值得感激。因为当我们置身于感激者的处境时,感到对这样 一个恩人不会怀有高度的尊敬,所以很可能在很大程度上消除对他的谦恭的敬意 和尊重(我们认为这种敬意和尊重应该归于更值得尊敬的人);假如他总是仁慈 而又人道地对待自己懦弱的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