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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 论正义和仁慈
会遭到惩 罚,但是遵守那种美德准则似乎不会得到任何报答。毫无疑问,正义的实践中存 在着一种合宜性,因此它应该得到应归于合宜性的全部赞同。但是因为它并非真 正的和现实的善行,所以,它几乎不值得感激。在极大多数情况下,正义只是一 种消极的美德,它仅仅阻止我们去伤害周围的邻人。一个仅仅不去侵犯邻居的人 身、财产或名誉的人,确实只具有一丁点实际优点。然而,他却履行了特别称为 正义的全部法规,并做到了地位同他相等的人们可能适当地强迫他去做、或者他 们因为他不去做而可能给予惩罚的一切事情。我们经常可以通过静坐不动和无所 事事的方法来遵守有关正义的全部法规。

    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和以牙还牙似乎是造物主指令我们实行的主要规 则。我们认为仁慈和慷慨的行为应该施予仁慈和慷慨的人。我们认为,那些心里 从来不能容纳仁慈感情的人,也不能得到其同胞的感情,而只能像生活在广漠的 沙漠中那样生活在一个无人关心或问候的社会之中。应该使违反正义法则的人自 己感受到他对别人犯下的那种罪孽;并且,由于对他的同胞的痛苦的任何关心都 不能使他有所克制,那就应当利用他自己畏惧的事物来使他感到害怕。只有清白 无罪的人,只有对他人遵守正义法则的人,只有不去伤害邻人的人,才能得到邻 人们对他的清白无罪所应有的尊敬,并对他严格地遵守同样的法则。

    第二章 论对正义、悔恨的感觉,兼论对优点的意识 除了因别人对我们造成的不幸而引起的正当的愤怒之外,不可能有合适的动 机使我们去伤害邻人,也不可能有任何刺激使我们对别人造成会得到人们同意的 不幸。仅仅因为别人的幸福妨碍了我们自己的幸福而去破坏这种幸福,仅仅因为 别人真正有用的东西对我们可能同样有用或更加有用而夺走这些东西,同样,或 者以牺牲别人来满足人皆有之的、使自己的幸福超过别人的天生偏爱,都不能得 到公正的旁观者的赞同。毫无疑问,每个人生来首先和主要关心自己;而且,因 为他比任何其他人都更适合关心自己,所以他如果这样做的话是恰当和正确的。

    因此每个人更加深切地关心同自己直接有关的、而不是对任何其他人有关的事 情;或许,听到另一个同我们没有特殊关系的人的死讯,会使我们有所挂虑,但 其对我们的饮食起居的影响远比落在自己身上的小灾小难为小。不过,虽然邻居 的破产对我们的影响或许远比我们自己遭到的微小不幸为小,但我们决不可以邻 居破产来防止我们的微小不幸发生,甚或以此来防止自己的破产。在这里,同在 其它一切场合一样,我们应当用自己自然地用来看待别人的眼光,而不用自己自 然地会用来看待自己的眼光,来看待自己。俗话说,虽然对他自己来说每个人都 可以成为一个整体世界,但对其他人来说不过是沧海一粟。虽然对他来说,自己 的幸福可能比世界上所有其他人的幸福重要,但对其他任何一个人来说并不比别 人的幸福重要。因此,虽然每个人心里确实必然宁爱自己而不爱别人,但是他不 敢在人们面前采取这种态度,公开承认自己是按这一原则行事的。他会发觉,其 他人决不会赞成他的这种偏爱,无论这对他来说如何自然,对别人来说总是显得 过分和放肆。当他以自己所意识到的别人看待自己的眼光来看待自己时,他明白 对他们来说自己只是芸芸众生之中的一员,没有哪一方面比别人高明。如果他愿 意按公正的旁观者能够同情自己的行为——这是全部事情中他渴望做的——的 原则行事,那么,在这种场合,同在其它一切场合一样,他一定会收敛起这种自 爱的傲慢之心,并把它压抑到别人能够赞同的程度。他们会迁就这种自爱的傲慢 之心,以致允许他比关心别人的幸福更多地关心自己的幸福,更加热切地追求自 己的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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