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篇 论正义和仁慈
各种工具都被极其精巧地调整到适应其所要产生的目 的;并赞叹植物或动物的肌体内的每样东西都作了何等巧妙的安排以促成天性的 两个伟大目的,即维持个体的生存和种的繁衍。但是,在这些以及所有这样的对 象中,我们仍然要把效用从它们各自的运动和结构的最终原因中区别开来。食物 的消化、血液的循环以及由此引起的各种体液的分泌,都是为维持动物的生存这 一伟大目的所必需的作用过程,但我们从来不像根据它们产生效用的原因去说明 这些过程那样,根据上述那些目的去努力说明这些作用过程;从来没有推测血液 循环或食物消化自动进行的过程,也没有对循环和消化的目的抱有某种观点或想 法。钟表的齿轮都被巧妙地校准,以适应制造它们的目的,即指示时间。各种齿 轮所有不同的运转,以最精巧的方式互相配合以产生这个效果。如果它们被赋予 一种产生这一效果的愿望和意图,不见得会运行得更好。不过,我们从来不把任 何此类愿望或意图赋予它们,而将其赋予钟表匠,我们知道它们是由一根发条推 动的,这表明发条所产生的效果同齿轮所产生的效果一样微不足道。虽然我们在 以此说明肌体作用的过程时,从来不会区分不出效用和最终原因,但是我们在说 明那些心理作用的过程时,却很容易混淆这两个彼此不同的东西。当天赋原则引 导我们去促成那些纯真而开明的理性会向我们提出的目的时,我们很容易把它归 因于那个理性,正如我们把它归因于这些原则发生作用的原因和我们促成那些目 的的情感和行为一样,并且很容易认为那个理性是出于人的聪明,其实它是出于 神的智慧。表面看来,这个原因似乎足以产生它所引起的结果,并且当人性体系 所有不同的作用,以这种方式从一个简单的原则推断出来的时候,这个体系似乎 颇为简单和令人愉快。
正如在通常不放弃相互伤害的人中间,不可能发生社会交往那样,只有较 好地遵守正义法则,社会才能存在;所以对这一正义法则必要性的考虑,就被认 为是我们赞成通过惩罚违反正义法律的那些人来严格执行它的根据。据说,人天 生具有一种对社会的热爱,希望人类为了自身的缘故而保持团结,即使他自己没 有从中得到好处。对他来说,有秩序的、兴旺发达的社会状况是令人愉快的。他 乐于见到这样的社会。相反,无秩序和混乱的社会状况成了他所厌恶的对象,他 对任何造成这种无秩序和混乱状态的事情都感到烦恼。他也意识到,自己的利益 与社会的繁荣休戚相关,他的幸福或者生命的维持,都取决于这个社会的秩序和 繁荣能否保持。因此,种种原因使他对任何有损于社会的事情都怀着一种憎恨之 情,并且愿意用一切方法去阻止这个如此令人痛恨和可怕的事情发生。不义行为 必然有损于这个社会。所以,每一种不义行为的出现都使他感到惊恐不安,如果 我可以这样说的话,他会尽力去阻止这种行为的进一步发展,如果任其进行下去, 就会很快地葬送他所珍视的一切。如果他不能用温和而合理的手段去约束它,他 就必定要采用暴力来压制它,总之,必须阻止它进一步发展。因此,人们时常赞 成严格执行正义法则,甚至赞成用死刑来惩罚那些违反这种法则的人。由此,要 把破坏社会安定的人从世界上驱逐出去,而其他的人看到他的下场也不敢步其后 尘。
这就是我们通常对自己赞成惩罚不义行为所作的说明。这毫无疑问是正确 的,所以根据对保持社会秩序的必要性所作的考虑,我们经常有必要坚持自己对 合宜而又恰当的惩罚所具有的那种自然意识。当罪犯即将为遭到正当的报复而受 苦时,人们自然的义愤告诉他这是罪有应得;当他那蛮横的不义行为因他对愈益 临近的惩罚感到恐惧而中止和加以克制时,当他不再成为人们恐惧的对象时,他 就开始成为人们慷慨而仁慈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