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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论思想自由和讨论自由-2
意思讽及基督本人的教义和训条。我相信,凡基督所说的话语都是我能见到证据证明有意要那样说的;我相信,凡基督所说的话语和凡为一种周瞻详备的道德所需要的东西是没有不能调和起来的;我相信,凡伦理当中最好的东西都可以摆到基督的话语里面,不致对其词句有多大触犯,正如凡曾试图从那里演绎出什么实际的行为的体系的人们不曾对它有多大触犯一样。但是,与此毫不矛盾,我也相信基督本人的教义和训条只包有而且也只想包有真理的一部分;还有许多构成最高道德的基本因素则存在于另一些东西之中,未具见也不曾想具见于基督教创始人的有纪录的讲话,在后来在教会以那些讲话为基础所建立的伦理体系中却完全被抛到九霄云外去了。情况既是如此,所以我认为,若硬要从基督教教义当中找出一套完整规则作为我们的指导,而这种规则在教义作者却是欲使其裁准实施而只有一部分是提供作为规则的,那便是很大的错误。这个狭隘的学说正在变成一个严重的实际祸患,大大损毁着道德训练和道德教导的价值,而这种价值终于是多少有头脑的人今天所力求增进的。我很担心,象人们这样力图在单纯宗教模型上铸造人的心灵和情感,而弃置那些一向与基督教伦理并存并为之补充的世俗标准(因无更好的名字姑用此称)于不睬,接受它的一些精神,又把自己的精神注入一些,结果将会产生,甚至现在已在产生,一种低贱卑屈而富于奴性的品性,善自屈于它所估定的“最高意志”,却不能升高到或共感于“最高善”的概念。我深信必定另有一种不是单从基督教源泉引发出来的伦理与基督教伦理并存,才能产生人类道德的中兴;我深信基督教体系也不能独外于这样一条规律,就是说:在人类心灵未臻完善的状态下,真理的利益需要有意见的分歧。当然,在不复抹杀基督教所不包含的真理时并不必然要抹杀它所包含的真理。若竟发生这样的偏见或忽视,那就完全是一种祸患;但这确是我们不能希望永远免除的祸患,我们应该把它看作为着一种无可估计的好处而支付的代价。部分真理而排他性地冒称为全部真理,这是必须也应当予以抗议的;但假如这反激的动力又使得抗议者也失其公正,那么,对于这个片面性和对于那个片面性一样,是可悲叹的,但必须予以宽容。如果基督徒要教导非教徒对于基督教应当公正,他们自己对于不信教这件事就应当公正。凡是对于以文字记载的历史有最普通的认识的人都知道,在最高尚最宝贵的道德教训中,有很大一部分不仅是不知道基督教信条的人的作品,而且是知道它但排斥了它的人的作品;我们若闭眼不看这个事实,那是不能对真理有什么帮助的。

    我也不想硬说,只要最无限制地使用发表一切意见的自由就能制止宗教上或哲学上宗派主义的祸害。凡是容量狭隘的人对于一个真理认真起来时,必定要把它竭力主张,反复教导,甚至以许多办法付诸行动,仿佛世界上再无其他真理,或者不论如何也无一条真理能够约制或者规限那第一条真理。我承认,一切意见都要变成宗派性之趋势不会因展开即使是最自由的讨论而获得挽救,反倒往往因此而增高和加剧,因为那个应当被看到但没有被看到的真理会因其出自被认作反对者之口而愈加遭到猛烈的排斥。但是要知道,这种意见冲突的有益效果本不发生在情绪愤激的偏党者身上,而是发生在比较冷静比较超然的旁观者身上。可怕的祸患不在部分真理之间的猛烈冲突,而在半部真理的平静压熄。这就是说,只要人们还被迫兼听双方,情况就总有希望;而一到人们只偏注一方的时候,错误就会硬化为偏见,而真理本身由于被夸大变成谬误也就不复具有真理的效用。我们知道,象这样一种强于判断的能力,居于一个问题的两面之间,面对仅仅一方辩护士的发言,而能得出聪明无蔽的判断,这在人类精神属性中是极其罕见的;既然如此,那么涉及真理时,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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