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卷 第六章
熟练论证和定义的价值,第1节。虔诚的定义,第2—4节。正义的定义,第5、6节。智慧的定义,第7节。善与美的定义,第8、9节。勇敢的定义,第10、11节。几个其它的定义,第12节。对苏格拉底论证方法的评述,第13—15节。
苏格拉底如何使他的门人更善于推理,我将试图加以论述。苏格拉底认为,凡懂得各种事物的不同性质的人,一定也能够把它们向别人说明。至于那些不懂得事物的不同性质的人,他认为这些人自己失败,并且使别人失败都是不足怪的。因此,他总是永不止息地和他的门人一同考察事物的不同性质。
详细论述他所下的一切定义工作量太大了,我将把我所认为足以说明他考虑事情的方法的事例尽量加以阐述。首先,关于虔诚(hI’σhβhι’α),他的看法大致如下:
“尤苏戴莫斯”,他说,“请告诉我,你以为虔诚是一种什么样的事情呢?”
“当然是最美好的事情”,尤苏戴莫斯回答。
“你能说出什么样的人是虔诚的人吗?”
“我以为”,尤苏戴莫斯回答道,“就是那敬神的人”。
“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随便敬神吗?”
“不可以,必须按照一定的律法来敬神。”
“那末,那些知道这些律法的人就知道怎样敬神了?”
“我想是这样”,尤苏戴莫斯回答。
“那末,那些知道应当怎样敬神的人,岂不是也知道他不应当以不同于自己所知道的方法来敬神吗?”
“当然他知道不应当这样”,尤苏戴莫斯回答。
“但是,是不是有人以不同于他自己所知道应该的方式敬神呢?”
“我想没有”,尤苏戴莫斯回答。
“那末,知道什么对于神是合法的人,是不是按合法的方式敬神呢?”
“当然。”
“那末,按照合法的方式敬神的人就是按照应该的方式敬神了?”
“怎能不是这样呢?”
“按照应该的方式敬神的人就是虔诚的人?”
“当然。”
“那末,我们可以把虔诚的人正确地定义为凡知道什么对于神是合法的人了?”
“我想是这样”,尤苏戴莫斯回答。
“在对待人这一方面,是不是可以随着自己所愿意的那样做呢?”
“不可以,因为在这方面也有合法(与否)的问题。”
“那末,那些按照律法彼此对待的人,是不是就是按照他们应该做的做了呢?”
“怎能不是呢?”
“按照应该做的去做的人岂不是做得好吗?”
“当然是做得好”,尤苏戴莫斯回答。
“那些在对待别人方面做得好的人,岂不是在人类事务方面也做得好吗?”
“大概会如此”,尤苏戴莫斯回答。
“那些遵守律法的人所做的事岂不是正义的吗?”
“当然”,尤苏戴莫斯回答。
“什么性质的事情叫做正义,你知道吗?”苏格拉底问。
“律法所吩咐的事情”,尤苏戴莫斯回答。
“那末,那些遵行律法的吩咐的人所做的就是正义的和应该的了?”
“怎能不是这样呢?”
“那些行正义之事的人难道不就是正义的人吗?”
“我想是如此”,尤苏戴莫斯回答。
“你想有什么遵守律法的人却不知道律法所吩咐的是什么吗?”
“我想没有”,尤苏戴莫斯回答。
“你想那些明知应该做什么的人,却会认为不应该做那些事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