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朗读
暂停
+书签

视觉:
关灯
护眼
字体:
声音:
男声
女声
金风
玉露
学生
大叔
司仪
学者
素人
女主播
评书
语速:
1x
2x
3x
4x
5x

上一页 书架管理 下一页
第2章 迄今为止有关充足根据律的最重要的观点概述


    赖马鲁斯在他的《理智论》第81节划分为:1.内在根据,与沃尔夫的“存在的理由”解释一致,如果不把仅运用于概念的东西转移到事物中的话,这种解释甚至可运用于“认识的理由”;2.外在根据,即原因——第120节,以及之后诸节,他把“认识的理由”正确地界定为这一命题的一个条件;但是,在第125节的例子中,他却把它与原因混为一谈。

    兰伯特在《新工具论》中,没提到沃尔夫的区分;然而,他表现出他已认识到认识的根据和原因之间的区别。①因为他说,上帝是真理的“存在的理由”,真理是上帝的“认识的理由”。

    --------

    ①兰伯特:《新工具论》第一卷,第572页。

    普拉特纳在他的《格言》第868节中说:“我们在认识中称作为根据和结论的东西,实际上是原因和结果。每一个原因都是一个根据,每一个结果都是一个推论。”因此,他认为原因和结果与我们思维中的根据和推论概念实际上是一致的;前者与后者有类似的关系,例如,本质与偶相跟主体与属性的关系,又如客体的特性与我们对此特性的感觉的关系,如此等等。我认为无驳斥此看法的必要,因为我们很容易看出判断的前提和结论相互间的关系与因果认识完全不同;虽然在个别情况下对于一个原因的认识可以成为用来说明结果的判断根据①。

    --------

    ①比较本书的第三十六节。

    第12节 休谟

    在这个严肃的思想家之前,没有任何人怀疑过下列问题:以因果律出现的充足根据律是首要的,而且先于万事万物。因为它是一个“永恒的真理”,即它存在于上帝和命运之中,又通过自身而超越它们;而任何其他东西,例如,思考这一原则的知性,还有整个世界,以及任何可以成为它的原因的东西——原子、运动、创世者,等等——都要与这一原则取得一致,而且要依赖于它。休谟是第一个想到探究这一因果律何以有如此权威,它的根据何在的人。我们都知道他得出的结论:因果是指我们在时间中经验地直观到的事物和状态的继起,习惯使我们熟悉它们。这些结论的荒谬之处显而易见,也不难以批驳,但它的价值很值得一提,那就是问题本身为康德的深入研究起到了推动作用,从而成为康德研究的起点,由此形成了一种更加深刻彻底的唯心论观点,这是此前的所有唯心论,主要是以贝克莱为代表的唯心论无法比拟的。由此所导致的先验唯心论引发了这样一个信念,即世界作为整体依赖于我们,就如我们在细节上依赖于世界,两者在程度上是一样的。因为,康德提出这些如是的先验原理,使我们先天地即在一切经验之前确立了某些有关客体及它们的可能性的要点,从而他证实了如果这些事物在向我们呈现自身时脱离开我们的认识,那么,这些事物就不可能存在。很显然,这无异于把这个世界比喻为一个梦。

    第13节 康德和他的学派

    康德关于充足根据律的主要论述包含在一本被取名为《论允许我们省却整个纯粹理性批判的发现》这本小册子中的第一节A中。他在这里极力强调“认识的逻辑(形式)原则‘每一个命题都必须具有根据’,和先验(内容)原则‘任何事物都必须具有原因’”之间的区别,他在与埃伯哈德的争论中提出这种观点,反对埃伯哈德把两者看作是同一的。——我打算在给出唯一正确的证明之后,专门找地方进一步批判康德关于因果律的先天证明以及由此引出的先验特征。

    由于这些先决条件的引导,致使一批逻辑学家投入到康德学派中;霍夫鲍尔、玛斯、雅各布、凯斯维特,还有其他的人,都严格地明确了根据和原因之间的区别。特别是凯斯维特,十分令人满意地说道①:“认识根据不能与事实(原因)根据相
上一页 书架管理 下一页

首页 >论充足根据律的四重根简介 >论充足根据律的四重根目录 > 第2章 迄今为止有关充足根据律的最重要的观点概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