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贸顺差逆差与“经济中心”
从这一常识中能得出什么结论则是另一回事。正是在这一点上,弗兰克岂止是激情有余而论证不足,他几乎是只有激情而无论证的。
其实从情理与世界史上大多数事例而言,相反的结论恐怕要合理得多:农业时代的外贸需求一般主要是奢侈品需求,强大帝国的这种需求(可以货币支付的需求)往往高于衰弱国家,因而容易形成更大的逆差。初级工业化开始后大宗产品供给与大宗原材料需求同步增加,但如果它是与没有投资需求的传统农业国进行贸易,则它的大宗原材料需求会比大宗产品供给更易实现,从而也造成大量逆差。秦汉唐宋与罗马属于前一种情况,而18世纪前后的西欧属于后一种情况。但两者都不表明它们的经济不如其贸易对象。勿宁说,在前重商主义条件下,明清时代中国对外贸易之从此前的历史性逆差转变为顺差,倒更有可能是她开始逐渐转为相对落后、相对“边缘”化的体现。
以外贸顺差的有无及多少作为经济发达水平的核心尺度乃至唯一尺度,这是典型的重商主义标准。这样的标准在某种经济结构中可能是合理的,但在另外的背景下这种标准就会显得荒诞。无论在农业时代的“前重商主义”条件下,还是在自由贸易的“后重商主义”条件下,前者如把明清的“顺差”看成“世界体系中心”的证明,后者如把今日美国的“逆差”看成它的“边缘”化。而“前重商主义”与“后重商主义”都还是就市场经济本身的发展程度而言。如果放在根本非市场经济的背景下,比如说在J. 希克斯所说的“习俗命令经济”的背景下,这种标准就更成问题了。
然而许多人在进行“中外比较”或“古今比较”时,往往忽视这种背景的区别,从而导致许多随意性极大的结论。这个毛病不仅弗兰克为然,也不仅研究中国问题的西方学者为然,中国学者也常犯类似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