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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思大跃进
夫有罪,妻先告,其财不收”。这就是说父子、夫妻之间财产全部是分开的。如果是老婆犯罪,老公去告发,那就更加优惠,“其财畀夫”,不但丈夫的财产不没收,妻子的财产还可以用来奖励丈夫。所以秦朝统治下的那个社会就跟共产党统治下是一样的,国家的权力一竿子插到底。

    从汉代到清代这个过程说起来很长,不是一两句话概括得了的。总而言之在後来的中国社会是儒法两家产生了一个互补,但是这个互补一直是儒表法里的,表面上儒家的一套东西,实际上是法家的一套东西更起作用。从人性论的角度看儒家都讲性善论,但中国人是世界各民族中最彻底的性恶论者。中国人与人之间难打交道是世界各民族中最少见的。中国的皇帝对所有的人都不相信,所以有宦官、外戚这种现象存在,有非常严格的回避制度等等。法家是以吏为师的,所谓“吏”的一个特征就是只忠於皇帝,其他的六亲不认。到了後来儒家就重儒了。所谓儒就是说“三纲五常”之类,比较强调所谓共同体多元化的;就是儿子不仅要忠於皇上,也要忠於父亲。但中国历史的发展表面上看起来是“吏”的儒化,实际上是“儒”的吏化,实际上一直是沿着这个传统走下来的。只是到了近代,到了明以後,才有了一些变化。我们看到的很多家族复归什么的现象,说穿了是不是中国几千年的传统一直沿下来的我是很怀疑的。照我的看法这至少在中国秦汉时代根本就不存在。象我们现在什么张家村李家寨这种家族化地名,都是宋代以後才有的,汉代绝对看不到这样的地名。我们现在看到的汉代的出土文物中那些基层地名全是多姓杂居的,而且丝毫也看不到什么大家族的存在。到了後来才出现了大家族。这有两种情况,一种大家族是没有什么政府背景的所谓民间家族,这种家族比较容易产生那个械斗一类的事情,政府也就比较头疼。还有一种就是象你们讲的那样,是和大共同体比较和谐,实际上族长主要是代表皇权来看管族众的。这种家族不是没有,但是不能一概而论。总之我觉得这个事情比较複杂;要讲清楚的话,需要做比较多的工作。不过如果简单一点讲的话,哪怕就是说在近代中国的这种情况,如果跟其他民族比,还是应该承认中国的所谓自治比其他民族要弱得多。

    现在看起来我们对家族的很多观念需要重新认识。比如说现在许多研究家族的人追根寻源的结果发现,象福建的很多家族的形成过程其实最初都是多姓的,都是改姓归宗的结果。由於它那个小地方的一些共同利益需要有一种凝聚力,它就把原来不是一姓的人都弄成一姓的人。这些家族看起来都很明显不是一直就有的,而是比较晚的。对族谱的研究表明现在福建的客家家族大部分都形成於明嘉靖以後。这个事情说起来比较複杂,我还是回到我刚才提出的那个问题:共产党之所以能够轻而易举地搞出大跃进这种事情来,搞出人民公社这种事情来,而老百姓基本上没有任何反抗的能力,和这点有非常大的关系。我作过一个对比,中国反集体化的事情也不是没有过,搞得最厉害的地方是广东、浙江、江苏这三个省。所谓广东“永宁事件”、浙江“仙居事件”、江苏“泰县事件”,都是当时发生的几千农民冲击县城砸了政府造成了很大风波的事情。这些地方正好就是49年以前家族势力比较活跃的地方。反而是北方的所谓的彻底的小私有的地方,公社化非常之快非常之顺利。根据现在杜润生的那种解释,那么这种地方应该是集体化最困难的地方。

    杜老在给沈志华的那本《新经济政策与苏联的农业社会化》写了一篇序言这样说。最近在很多场合都这样讲过。他讲的当然是一个党内改革派的理论,就是说毛泽东搞的这套东西不适合中国国情。从他的角度来说当然还是应该支持的,实际上这是他们共产党人的一种反省。但是我们不存在一种要否定毛泽东这样的一个过程,这个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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