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蛮族征服论”与拯救文明之路——与盛洪先生商榷
西斯制度绝对比民主制度更野蛮,这个界限还是应当分清的。
二、关于社会达尔文主义
盛文对“文明”有自己的定义,并从这些定义出发进行了一系列逻辑推演。这些定义是否能够获得认同固然是个问题,但盛文中更关键的问题在于他的逻辑体系不够严密,因而出现了一系列概念混乱以及由此导致的判断混乱。
例如盛文的中心命题之一“社会达尔文主义是错的”就是如此。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的达尔文主义,包括它在人类社会中的运用(即广义的社会达尔文主义),就其本义而言都是一种事实判断而不是价值判断,即它只说明“是如此”而不说明“应如此”。因而说它“是错的”就应当是一种反事实判断,即它应当说明人类社会中弱肉强食、野蛮者胜的现象是不存在的,而不是说明这种现象应不应当受赞扬。然而,盛文却用了很大篇幅去证明近代中西关系正是这样一回事,并且还不仅仅近代中西关系为然。这不就是说社会达尔文主义“是对的”,即事实如此吗?盛文似乎也认为野蛮者胜的“逻辑”并不仅仅出现在近代西方,而是“由文明的性质推论”出来的。然而他却又认为“武器先进者胜只是西方文明衍生的规则”。那么西方崛起之前人类社会就不存在蛮族征服、就只有道德高尚者胜了?但这不仅与事实相违,也是与盛文中的基本逻辑相违的。
其实在我看来,达尔文主义应用于人类社会的广义内涵无非是说人类社会是在竞争中发展的,这无疑是事实。但这一内涵并没有规定“竞争”的具体形式,即它并没有说是武力竞争、市场竞争还是道德竞争。因此它在价值判断上无所谓对错。至于把它狭义化为武力竞争,那么这是一种源自人类野蛮时代的规则,而不是“西方文明衍生的规则”。蛮族征服古已有之,这是常识。而“武力强者胜”的规则在当代的衍生规则是“有权势者胜”,这一规则在专制国家还是在民主国家更能成立,应当是不言自明的。市场—民主制度(由于它最早建立于西方,因而它与“西方文明”的涵义边界几乎难以划清。但我们至少可以说:西方人原本也是野蛮人,“非西方人”也在更加文明化,因此我们不应把这二者当作同义词,但把它们当作反义词就更没有道理。)在人类历史上的意义正在于它第一次使人类有可能摆脱“武力强者胜”或“权势大者胜”的规则而发展更文明的竞争方式。尽管它本身有一个发展过程,并且在它由一城到一国、一洲、一“球”的扩展中充满着旧规则在“边界外”的运用,但我们还是要说它是不幸中之大幸。因为正是这种扩展本身在排挤并有可能最后消灭旧规则。以盛文中作为“社会达尔文主义”最大恶果多次论及的核武器而论。核武器是西方民主国家首先造出来的,但这是因为它首先掌握了核技术,而不是因为它首先发明了或“衍生”了导致核武器产生的“武力强者胜”规则或蛮族征服规则。这应当成为逻辑分析的依据,可能出于某种过份强烈的情感,使盛洪忽视了这一依据,这也许是他的一系列逻辑分析缺少经济学家应有的严密的原因。核竞赛是令人厌恶的,但在1945年人类应当为这场竞赛的结果感到不幸中之大幸。当年与美国竞赛的德、日法西斯也在赶造核武器,倘若他们得手,“蛮族征服”的空前灾难就会降临人类。幸而并非如此,于是文明征服了野蛮,尽管是令人遗憾地使用了野蛮的手段。战后几十年来核竞赛随着冷战的升级而升级,置人类于空前的核威胁之中,因而导致了人类正义之声的持续谴责。
三、文明不可比,制度可比吗?
盛文的逻辑混乱最明显地体现在他的“文明”论中。例如:他首先给出定义:“文明就是用和平的方式来解决过去用武力解决的人与人之间的冲突”,然而他接着又说“西方文明”在本性上就是尚武的。那么按他给出的定义还有什么“西方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