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轨经济学中的公正问题
搞农业集体化!
可见在计划经济本身的问题上,布哈林并非更quot;右quot;,普列奥布拉任斯基也非更quot;左quot;,他们对计划经济本身认识的分歧比quot;新古典quot;和quot;凯恩斯quot;对市场经济本身认识的分歧还要小,但当时那场quot;转轨经济学论战quot;的实质意义与尖锐程度绝不亚于今日,原因就在于转轨经济学本身并不突出要不要quot;分家quot;(或者要不要quot;归大家quot;)的问题,它的关键问题是如何quot;分家quot;(或quot;归大家quot;)。在已经建成了计划经济的时代,quot;市场社会主义quot;与教条社会主义的区别很重要,正如在已经存在着市场经济的地方,凯恩斯主义与古典自由主义的区别很重要一样,但在转轨进程中,这两种区别并不是那么重要的。无论quot;分家quot;(quot;归大家quot;也一样)是分到百分之百还是百分之五十,都有一个分得是否公平的问题,这才是转轨经济学最应当关注的。
因此我们固然应当了解quot;华盛顿共识quot;与quot;后华盛顿共识quot;之争,但它并不是转轨经济学的基本问题。我同意一位美国经济学家的评论:无论我们能否就转轨问题达成什么样的quot;共识quot;,这种共识都不应当来自quot;华盛顿quot;。
三、公正与quot;契约转换quot;
quot;共识不能来自华盛顿quot;,是就转轨国家面临的quot;真问题quot;而言的。意即我们面临的中心问题并不是科斯和凯恩斯在西方环境下争论的那种问题。这当然不能否定人类福祉所依的那些基本价值,如自由、公正等,否则就不能解释何以我们都要向市场经济转轨。这就是那句话:弘扬普世价值,但慎言普世问题。quot;主义quot;可quot;拿来quot;,quot;问题quot;须土产,理论应自立。quot;分家分得是否公正quot;是个转轨经济特有的问题,没有分家进程的经济(无论计划经济还是市场经济)都没有这个问题。但何谓quot;公正quot;却应当是可判定的,不能此亦一是非,彼亦一是非。
公正(或正义,即justice)是人类普世性的基本价值之一,它包括正当(right)和公平(fairness)两层含义,后者比前者更为高调。但不管哪层含义,它都与以下几种价值有异:
公正不等于善(rig good)。公平的买卖是公正的,但买卖双方都是基于合理自利目的,并不是行善。公平竞争即费厄泼赖(fair play)是公正的,但它并不是quot;友谊第一比赛第二quot;。但是,公正虽不等于善,它却是善的基础,是道德赖以建立的底线。不公正肯定是不善。
公正也不等于结果平等(平均)。公平竞争的结果必然有输赢,输与赢就不平等了。但公平竞争本身也包含了程序的平等,即起点平等与规则平等。
显然,在这个意义上公正与效率并不存在任何矛盾。所谓quot;公平与效率的矛盾quot;在西方实际上就是结果平等与自由竞争的矛盾:竞争出效率,但竞争的结果产生不平等。于是平等主义者就要求限制竞争,哪怕因此牺牲效率。
在历史上,quot;结果平等的理想社会quot;一直是西方形形色色的左派用以批判市场经济的主要思想资源。近年来由于这种思想在理论上和实践上的双重失败,影响力已明显下降。人们日益倾向于改为从要求公平竞争的角度批判quot;资本主义quot;,这些批判主要有三种类型:
一是认为自由竞争自然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