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茗事典故-1
湖州刺史。无论是美酒歌舞,金丝玉馔,或是浓郁芳香的珍贵香茗,都不能激起他的情绪,一进贡焙,便完全浸沉在体恤民情的忧思之中。
在唐代的诗人中,敢于义正词严地批评唐皇室贡茶制度的,莫过于湖州刺史袁高了。他在奉命进顾渚茶山修茶之后,写了一首着名的《茶山》诗全诗与注释详见本书第七章《今古茶诗上》七《唐袁高一首》注,针对唐代大兴贡茶制度的弊端,慷慨陈词,直言上谏;并对那些借修贡茶意在邀功求赏的奸佞之辈,作了有力的鞭笞。如诗云:“禹贡通远俗,所图在安人。后王失其本,职吏不敢陈,亦有奸佞者,因兹欲求伸。动生千金费,日使万姓贫。选纳无昼夜,捣声晨继昏。众工何枯栌,俯视弥伤神。皇帝尚巡狩,东郊路多堙。周回绕天涯,所献愈艰勤。茫茫沧海间,丹愤何由伸?”
袁高,是唐朝立国后一百六十多年间,历任湖州刺史中第一位敢于直言不讳地批评贡茶的地方长官。而在那“天子未尝阳羡茶,百草不敢先发芽”,视贡茶制度为天经地义、金科玉律的时代,则更表明了袁刺史敢写《茶山》诗气度非凡,难能可贵。并在贡茶修讫之时,刻石立碑于顾渚茶山。时为唐德宗兴元元年784春三月十日。
3.宋代的贡茶宋代的贡茶、税赋繁重,给茶民造成了沉重负担。据史料载,仅在太祖乾德元年963泉州陈洪进贡茶上万斤。荆南府进贡片、散茶八千七百多斤。唐代的贡茶推崇义兴今江苏宜兴阳羡茶,湖州顾渚紫笋和四川蒙顶茶,而到了宋代则以建安为贡茶之上品。
宋赵汝砺撰《北苑别录》对宋代自太宗太平兴国976—984至仁宗庆历皇佑1045—1053年间,在建安今福建省建瓯县凤凰山北苑建立御茶园,从采摘时间,制茶工艺,贡茶品目、数量等等都作了极为翔实的记载,为今人了解、研究宋代这一时期的贡茶情况,留下了珍贵的资料。本篇将有关部分作扼要介评。
北苑御茶园:建安之东三十里凤凰山麓北苑及其周围地区均列为御茶园。计有:九窠、十二陇、麦窠、壤园、游龙窠、小苦竹、苦竹里、凤凰山、带园、官平、和尚园、罗汉山等共四十六所,方圆三十多里。自官平以上为内园,官坑以下为外园。其中“九窠、十二陇、小苦竹、张坑、西际又为禁园之先也”。其地所产之茶,均属上品。在太平兴国年间初定为御焙。每岁焙制珍品龙团凤饼,以献宫廷。至仁宗庆历年间,执掌茶事的转运使,更加重视贡茶,品目日益增多,工艺越益精湛。北苑所产之茶,“独冠天下,非人间所可得也”。
贡茶之采摘:惊蛰前开园采茶,“千夫雷动,一时之盛,诚为伟观”。古时采茶要求于今不同,现在要求不能采带露茶,而宋时采贡茶必须在清晨,强调“不可见日,侵晨则夜露未稀,茶芽肥润;见日则为阳气所薄,使茶之膏腴内耗,受水按指制茶前再以水洗而不鲜明”。“故每日以五更挝鼓,集群夫于凤凰山。山有打鼓亭。监采官人,给一牌入山。至晨刻则复鸣锣以聚之,恐其逾时贪多务得也。”
入园采茶的人,要求选招当地熟知茶事的人。采茶要求以“甲而不以指,以指则多温;以甲则速断,而不柔。”宋徽宗所着《大观茶论》曰:采茶“以黎明见日则止,用爪断芽,不以脂柔,虑气汗熏渍,茶不鲜洁。故茶工多以新汲水自随,得芽则投诸水”。徽宗皇帝这一要求则更高更严,要求每个采茶工随身自带新汲清水,将每得一片茶芽随时投入水中,以保持其鲜洁。
贡茶之焙制:焙制贡茶,共分:拣茶、蒸茶、榨茶、研茶、造茶、过黄等多道工序。在拣茶时,茶工要精心剔除影响茶味和茶色的紫芽、白合和乌带。然后再从中分出水芽、小芽和中芽。如初造龙团胜雪白茶,以其芽先蒸熟,置之水盆中,剔取其精英,仅如针小,谓之水芽,是芽之最精者也。最消耗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