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财务挂账:狮子滚雪球,越滚越大
如此胆大妄为,弄虚作假,再殷实的国库也会被挖空。
挖国库,谋私利,是审计中发现的最普遍也最严重的问题。他们动辄挪用、占用数千万上亿元的粮油专项收购资金,建高楼,修宾馆,买汽车甚至吃喝玩乐,国家怎么不会亏个大窟窿?农民怎么不会拿着“白条”骂娘?在四川,一个县的粮食系统自1992年以来共挤占挪用粮款1.57亿元,用于盖酒楼饭店、对外投资及其他附营业务;在吉林,一个小城市的粮食企业动用1.6亿元粮款,购买了大批非生产性固定资产和几十年用不完的资财;在安徽,一个县的粮食系统挪用收购资金,不但办起宾馆、招待所、澡堂子、加油站等各种牟利的经济实体,还在黄山风景区设立了粮食局的“办事处”;在浙江,许多县市的粮食部门都有自己的宾馆、饭店,从二星级到四星级一应俱全;有的地方还把收购资金借给干部、职工,有的地方搞什么“节粮分流”,下岗职工每人分2万斤粮食,吃光分净。
国家审计署驻济南特派办对北京市、山东省16个粮库、接运公司1992年以来的资产负债损益情况进行全面清查审计,发现这16个单位普遍存在违规违纪问题。有的违反国家粮油购销政策,虚报冒领财政补贴,截留国家专项收入;有的经营收入不入账,为企业的不良行为提供方便;有的私自挪用粮油贷款。这次审计,共查出违纪金额2亿元,占这些企业资产总额的12%,个别粮库达30%以上。1992年4月到1997年末,这些企业共新增财务挂账占用农业发展银行贷款近亿元,到1998年5月末,又达到1.22亿元,比1997年度增加了2360万元。在这些不合理占用的农发行贷款中,有的因经营管理不善而造成巨额资财损失,有的因财政补贴未补而形成挂账,有的因其他部门挤占挪用大量贷款,有的将收储粮油资金用于购建固定资产。
盯上粮款这块“肥肉”的,还有地方政府及各个权力部门的“官鼠”:在辽宁,一个县工商、外经和公安等部门长期借用粮库的农发行贷款113万元,最长的达6年,最短的也有4年;1995年2月,在内蒙古,一个县政府为解决县制酒厂无米下锅的困难,“拉郎配”将酒厂划归粮食局,消耗粮食企业资金3100多万元;在吉林,一些政府驻外地办事处简直把粮食部门当成了提款机,伸手即可“借到”数百万……粮款进入收购程序原本应当封闭运行,但令人无法相信的是,执行封闭职责和国家政策的银行中也出现了偷扒粮款的“银鼠”:从1996年开始获准建立的分支机构的农业发展银行,一年之内搞了2000多个分支机构,挪用320亿元,亏损197亿元。到1997年,这种情形有增无减,有的省级分行拿1750万元贷款先建酒店,有的地区分行把1.79亿元粮食专款贷给非粮食收购企业,至1998年5月末仍有7800多万元没有收回……初步审计分析表明,挪占粮款主要是涉及个人侵吞,企业、部门挪用和政府干预占用几方面。那么粮款哪里去了呢?变成了宾馆、办公楼,职工住房,还有轿车、手机等高级消费品,以及拿去炒股、炒期货、房地产去了。
挂账挂到何时了?
政策性亏,经营上赔,硕鼠挖,于是造成2000多亿元的窟窿全部压在了国有粮食系统。如果分摊到400多万职工身上,每人要负担5万元,如果分解到各个粮食企业,大部分企业将资不抵债显然,这么沉重的包袱,由国有粮食系统独家承担是承担不了的,况且其中相当大一部分是政策性亏损,是不应该由粮食系统承担的。但财政没有钱补,企业没有能力贴,在此情况下,粮食系统也只能踢皮球,将这包袱挂到银行的身上。
许多人也许不明白,国家财政和地方财政都对粮食系统的政策性亏损有补贴,怎么还会有政策性的亏损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