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她的丈夫当时是个连长,据说身上有十处伤口和两枚奖章。她是在他养伤的时候嫁给他的。她的丈夫养好伤后回到部队,依然是连级干部。他之所以没有提拔是因为当时部队提干已强调知识化,像地方一样。她的丈夫没有文凭,而她的学历也只是大专,还是工农兵学员。于是这名母校自己培养的干部,就像畸形儿一样被冷落和歧视。她40岁才当上副处长,一当就是八年,现在总算把“副”字去掉了。如果我不出国,她这个处长不知要熬到什么时候才能当上。她应该算是幸运的,因为她丈夫比她还惨,十年前转业到学校的食堂,现在连科长都不是。
“再见,彭大姐。”我亲切地对这个比我大十岁的女人说。
这个今天来找我的女人举止正经、措辞严密,因为她是个律师。
她带来了我的妻子曹英与我离婚的通知,并出示了曹英给律师的委托书以及她单方面拟好的离婚协议。
委托书
兹委托中国宁阳市莫愁律师事务所莫笑苹律师全权代理本人与彰文联离婚事宜。
委托人曹英
2003年6月20
离婚协议
曹英、彰文联因感情不和有意离婚,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财产分割
1.双方在婚姻期间的国内财产,归男方所有。国外财产归女方所有。
2.双方婚姻期间的国外借贷由女方偿还。国内如有欠款由男方偿还。女方出国时缴纳的回原单位服务信用金(30000元人民币),如退还,归男方所有。
二、赡养
1.子女赡养(无)。
2.双方父母的赡养,离婚后各自负责。
三、其他
双方约定,离婚后各自有再婚的权利和自由,决不互相干涉。
本协议双方签名有效。
女方:曹英(签名)男方:
2003.6.20伦敦
两份文书像两张薄饼,在我手里捏着。它们非常滚烫,尽管从遥远的英国发出,经历了数万里路的风凉,却依然热度未减。它们能让我怒火中烧。不是吗?我忍受了三年和曹英分居的痛苦,为了出国和她团聚,我还蒙受了屈辱,做了我不该做的事。我牺牲自尊和人格,甚至出卖自己的学生,换来了学校出国的准许。眼看着拿到出国的签证,正择日启程,妻子的离婚通知却突如其来,像晴天的霹雳。这纸文书更像是利刃,要将我和曹英的婚姻关系一刀两断。可我是爱她的呀!并且也忠于她,至少在性方面我宁可手淫都不和爱我的女性上床。可曹英爱我吗?忠于我吗?她能做到不和勾引她的男人上床吗?那些如狼似虎的外国佬,以及同她一起出去把爱人留在国内的那几个如饥似渴的中国男人,他们能放过美丽而懦弱的彰文联的妻子吗?
答案就在我的手里,一份离婚协议说明了一切。
“拿笔来,”我对曹英的律师说,见她愣着,我又说:“有笔吗?”
曹英的律师掏出笔,递给我,说:“你不是不可以考虑。”
我说:“对一个失去了妻子情爱的丈夫来说,还需要考虑吗?”
“我的意思是,”曹英的律师说,“在利益方面,你有需要增加或删减的地方,可以提出来,进一步协商。”
我笑了笑,看了曹英的律师一眼,在协议书上签了自己的名字。
离婚协议又回到曹英的律师手上,她像对待证据一样看护着它,把它收好,因为那上面已经有了我的签字。就是说协议产生了效力,它改变了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的关系,或宣示了一桩婚姻的死亡。
“那么,现在我们走吧,”曹英的律师说,她把茶杯往茶几中央推了推,“如果你方便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