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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温州年
火力的表扬”时,他们依然选择一心一意地埋头挣钱。

    所以,各类媒体不吝笔墨地大肆宣扬“温州模式”,但一些颇具典型性的事情却在毫不张扬地默然推行,若干年后才浮出水面。

    第一所民办全日制学校——乐清七里港高级中学开学,从此社会各界将投资目光聚焦民间办学。温州政府以“保中间,放两头,活全局”的办学思路,推进民办教育的改革试验,形成市场需求主导、投资主体多元、办学形式多样和学校管理规范的民间办学特色,成为国内四种最富代表性的民办教育模式之一。

    股份合作企业在温州的践行是另一个秘而不宣的故事。1985年3月11日,《人民日报》头版转载《河南日报》消息:

    河南临汝县出现一种新型的经济合作形式——股份制合作。就是合股经营、按股金比例分红。资金可以入股,土地、厂房、牲畜、车辆等生产资料,以及劳动力、技术均可以计价入股。村民以入股形式参加股份制合作企业后,获得的股权证,上面标注了其所持股份。从这篇不到120字的文章里,临汝当年股份合作企业的兴盛清晰可见。但是,如能撩开历史的迷雾,温州实践这个新思想其实已百年有余。

    有据可考的历史可以上溯到清朝。瓯海区泽雅纸山一块清雍正四年(1726)楷书纪年题刻上,详细地记载着山民凑股份兴造碓坊造纸及如何分担费用。而在泽雅塘宅村一古老碓坊旁发掘出的一块清乾隆五十五年(1790)的石碑上,则清楚地写明潘子玉等7人合股建造一座碓坊,为明确相互间的权责,特立碑为证。

    若读出这样一段渊源,那么日后股份合作在温州历史上的数次演练便不那么突兀和难解了。就在“温州模式”被大张旗鼓地宣扬的1985年,温州人依着这低调的个性,开动马力,在原始的股份制模式下去挣取更多的钞票。

    20世纪80年代初期,伴随着家庭工业的发展,股份合作经济的雏形在温州农村逐渐形成。中国第一个股份合作企业在这里诞生。

    在桥墩这个贫困的小地方,牙医吴祖宗在桥墩卫生院年复一年、日复一日地工作,生活波澜不惊。这一年,几个做啤酒批发生意的朋友找到吴祖宗。他们看中了当地丰富优质的泉水,想创办一家投资35万元的啤酒厂。由于国家投资和银行贷款依旧对私营企业紧闭大门,朋友们来找吴祖宗筹措办厂费用。

    朋友们对啤酒厂未来宏伟蓝图的激情描述,令吴祖宗怦然心动。在群龙无首的情况下,吴祖宗被推选为厂长。可是,35万元岂是小数目。啤酒厂发起人陈绍准与人合伙卖水产,一个月收入是100多块钱。野生大黄鱼时价0.8元一斤,35万元对于普通农户是一笔巨大的资产。

    为解决资金问题,吴祖宗带头以5000元一股入股,并广招股东,81个农民筹集到了37.5万元启动资金。这种股份合作方式与清末民初温州人陈虬在《救时要议》中建议提出的“愿入股份者,先将货物按时酌值,计数给予股票”,待出口销售后,“所赢子钱若干,照数派还”不谋而合。

    资金的问题迎刃而解。而按照不成文的习惯,办厂需要找挂靠单位。合股创办的企业到底是姓“资”还是姓“社”?既不属于国营,也不属于集体,啤酒厂的定性成了难题。没有单位敢让啤酒厂挂靠,吴祖宗几次三番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也没有成功。最后,还是桥墩工商局“欺上瞒下”,给啤酒厂办了一张临时营业执照。没有挂靠单位的啤酒厂却因祸得福。摆脱了束缚与掣肘,啤酒厂毫无顾忌地大胆推行所有权、决策权和经营权分离,在此基础上正确划分股东、董事会和厂长的权利与义务。

    初生的啤酒厂并不顺遂。资金估计严重不足,股东们不得不再次筹集资金;企业性质终究未定,要抓吴祖宗的传言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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