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客户管理
4、应随着客户情况的变化,加以记录。
5、通过广告宣传、销售计划的综合对策及推销员的个别接触,与客户保持良好关系。
6、销售经理不要只去访问特定的客户,而应普遍地作巡回访问。
7、不管如何,与客户沟通意见与保持良好的人际关系最为重要。
8、销售经理必须充分了解每一位客户的销售、回收和经营的内容。
9、积极地将有利的情报提供给客户。
10、对于改善销售及经营等问题,要经常地指导客户。
11、客户提出意见时,要坦诚、热心地接受。
二、客户售后服务管理流程
□总则
(一)本公司为求增进经营效能,加强售后服务的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包括总则、服务作业程序、客户意见调整。
(三)客户部为本公司商品售后的策划、服务单位。
□维护与保养作业程序
(四)本公司售后服务的作业分为下列三项:
1、有费服务(A)——凡为客户保养或维护本公司出售的商品,而向客户收取服务费用者属于此类。
2、合同服务(B)——凡为客户保养或修护本公司出售的商品,依本公司与客户所订立商品保养合同书的规定,而向客户收取服务费用者属于此类。
3、免费服务(C)——凡为客户保养或维护本公司出售的商品,在免费保证期间内,免向客户收取服务费用者属于此类。
(五)客户服务中心或各分公司服务组,于接到客户之叫修电话或文件时,该单位业务员应即将客户的名称、地址、电话、商品型号等,登记于“叫修登记簿”上,并在该客户资料袋内,将该商品型号的“服务凭证”抽出,送请主管派工。
(六)技术人员持“服务凭证”前往客户现场服务,凡可当场处理完妥者即请客户于服务凭证上签字,携回交于业务员于“叫修登记簿”上注销,并将服务凭证归档。
(七)凡属有费服务,其费用较低者,应由技术人员当场向客户收费,将款交于会计员,凭以补寄发票,否则应于当天凭“服务凭证”至会计员处开具发票,以便另行前往收费。
(八)凡一项服务现场不能处理妥善者,应由技术员将商品携回修护,除由技术员开立“客户商品领取收据”交与客户外,并要求客户于其“服务凭证”上签认,然后将商品携回交与业务员,登录“客户商品进出登记簿”,并填具“修护卡”以凭施工修护。
(九)每一填妥的“修护卡”应挂于该商品上,技术员应将实际修护使用时间及配换零件详填其上,商品修妥经主任验讫后在“客户商品进出登记簿”上注明还商品日期,然后将该商品同“服务凭证”,送请客户签章,同时取回技术员原交客户的收据并予以作废,并将“服务凭证”归档。
(十)上项携回修护的商品,如系有费修护,技术员应于还商品当天凭“服务凭证”,至会计员处开具发票,以便收费。
(十一)凡待修商品,不能按原定时间修妥者,技术员应即报请服务主任予以协助。
(十二)技术员应于每日将所从事修护工作的类别及所耗用时间填“技术员工作日报表”送请服务主任核阅存查。
(十三)服务主任应逐日依据技术人员日报表,将当天所属人员服务的类别及所耗时间,填“服务主任日报表”。
(十四)分公司的服务主任日报表,应先送请经理核阅签章后,转送客户部。
(十五)服务中心及分公司业务员,应根据“叫修登记簿”核对“服务凭证”后,将当天未派修工作,于次日送请主任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