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收入差距:一个越来越严重的问题
高于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他发现,2005年全国人均可支配年收入达19730元,是官方统计数据的1.9倍。各收入阶层均存在低报现象,尤以高收入阶层为甚。王小鲁估算,高收入阶层该年的平均收入达到97127元,是官方统计数据的3.4倍,这一类人包括商人以及其他一些收受贿赂的人。也就是说,每个人的收入水平都比官方统计数据更高,而富裕人群高出更多。王小鲁估计,2005年约有1900万户家庭属于高收入阶层,但这已经是四年前的数据。在收入差距方面,王小鲁发现全国最高与最低收入的10%家庭之间的人均收入差距约为55倍,而官方统计数据显示差距仅为21倍。也就是说,王小鲁的样本数据体现出的收入差距水平约是官方数据的两倍。
正如我在本章的介绍中提到的,作为一名经济学者,很难解释这样的结果。如果没有更多数据支撑,几乎无法给出答案。正如其他发展中经济体一样,这里显然存在大量“灰色收入”。导致“灰色收入”产生的原因很多,“灰色收入”已成为一个严重的问题。此外,正如上文提到的,由于城市中获得“灰色收入”的机会更多,可能会加剧城乡间的收入不平等。因此,在一定程度上,非规范性收入可能是导致城乡收入差距拉大的一个原因,在本章的下文中我们还将看到,非规范性收入同时也会加大城市内部和农村内部的收入差距,这是我们一致认同的。
如何准确衡量收入不平等程度
其他一些经济学家提出一些更具技术性的问题,质疑官方收入数据和计算基尼系数的统计数据的质量。争议较大的地方包括收入数据中应包含哪些内容——仅包括工资性收入,还是同时包括所享受的社保福利?标准的做法是将全部收入、福利以及居民能够享受到的公共服务和养老金都纳入居民收入统计口径中。但中国的统计方法通常不是这样。如果加入全部收入项的话,城镇家庭收入可能高于官方统计数据。不过随着农村地区公共服务的推广和改进,这种状况可能会发生改变。官方收入统计数据也没有包括城镇家庭获得的住房补贴,或居住自有住房的家庭的房租价值。按照国际惯例,这一项是应该包括的,因为农村地区很少有类似补贴,加上住房类补贴的话,城镇居民的富裕程度很可能高出他们的现金收入水平。但相关研究大多忽视了这一点。
另一个问题是,是否需要考虑生活成本的不同?月入3000元在中国大部分农村地区都可称得上高收入,但在任何一个大城市,这样的收入水平生活压力还是比较大的。研究发现,城市物价水平较农村高出35%~40%(但对这一说法有争议)。城镇地区较高的生活成本,无疑会侵蚀一部分城镇职工的收入;而农村地区的收入相对偏低,生活质量却可能更高。因此,国外学者通常用相关地区的价格水平对收入数据进行调整,能更清晰地看到城乡居民收入购买力的差距。这也是中国统计数据的不足之一。
第二个问题是数据本身的可得性。由于数据敏感性等原因,国家统计局并不公布所有采集到的家庭收入数据,从而限制了我们对官方数据进行分析、检验的能力。这与世界一流的研究机构相去甚远。世界顶级的学术研究机构通常将它们的统计数据公布在网站上,这样每个人都可以对数据进行验算,这种方式易于发现数据统计中的数学计算和建模问题,从而保证研究结果的质量。
当然,所有的收入统计数据都存在一个共同的问题:人们会撒谎。这并不只是中国才有的问题(虽然王教授研究认为这在中国是个大问题)。收入水平高的人倾向于低报收入,以免惹来税务官的注意。这在墨西哥、肯尼亚、英国等国都普遍存在。不过,低报收入的并不仅仅是高收入人群,中产阶级家庭也会这么做,甚至低收入家庭也可能低报收入,以免失去低收入补贴。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