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收入差距:一个越来越严重的问题
洲普遍存在的一大问题是,人们为获得失业保险而隐瞒收入。在中国,由于缺乏一个对收入数据进行多重验证的统一体系,低报收入的问题可能更严重。在其他国家,税务检查人员可以向你的雇主询问你的工资情况,可以从银行获得你的账户信息,还可以从土地登记处调查你的房产。而在中国,至少目前税务人员对上报的收入情况几乎无从查证。我还听说国家统计局城调队的调查员曾被上海某高档公寓住户拒之门外,可见国家统计局并不能准确地掌握高收入家庭的收入情况,因此其统计数据难免有失偏颇。
官方收入统计数据可能还存在一个问题。近些年,随着城市扩张,大量农村地区被划归城市或城镇。这是中国城市化进程中的一个自然表现。在这一过程中,距离城镇较近的农民(他们相对富裕)被“农转非”为城镇人口。原农村人口样本中的较富裕群体被转出,远离城镇的更贫困的农民被留在农村居民统计样本中,这必然造成农村地区的平均收入下降,表现为城乡收入差距进一步拉大。实际上,本杰明与其合著者将城乡家庭分类保持不变,重新估算了城乡收入比,结果发现,1987~2001年间,城乡收入差距并没有太大的变化。
最后一个需要解决的问题是如何统计农民工的收入。农民工被排除在家庭收入调查官方样本之外,这意味着城镇家庭收入有所夸大,农村家庭收入存在低估。国家统计局城镇收入调查的样本设计包含在城镇居住半年以上的外来务工人员,但在实际数据采集中,可能忽略了建筑工地和服务行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后者可能也从未做过城镇暂住人口登记。某调研显示,当今中国的城市人口中,13%~20%为农民工,而他们的平均收入水平比城镇职工平均收入水平低60%(但比农村居民高出40%)。统计数据中忽略农民工意味着估算出的城镇家庭平均收入可能高于实际。同时,农调队在进行农村家庭收入调查时,可能再次将不在家的农民工排除在外,并且,农民工家庭可能不会如实报告全部汇回收入。因此,农村家庭收入统计可能低报了农村家庭收入水平。由于中国的农民工数量众多,官方统计的收入数据可能夸大了城乡收入差距。
再来看看西澳大学特丽·西库勒教授与其合作者所做的研究。“erry Sicular,Yue Ximing,Bjorn Gustafsson,Li Shi,2007,他们试图对以上四项主要统计问题中的三项进行调整。他们找到价格数据,计算出收入的真实购买力,又用各城市农民工数量及其收入的数据解决了农民工收入的统计问题,并估算了城镇地区的住房类收入。由于缺乏相关数据,未能就城市公共服务和养老金进行调整。
有趣的是,在数据调整后,他们发现城乡收入差距没有官方数据显示的那么大。他们发现,1995~2002年间,城乡收入之比稳定在2.24~2.27倍之间,而官方数据显示城乡收入比超过3倍。他们还发现,2002年,在全部收入差距中,城乡差距仅占25%,与本杰明等人的结论基本一致。即便如此,中国的城乡贫富差距仍较大幅度地高出亚洲发展中国家的平均水平,后者的城乡收入之比在1.3~1.8倍之间,但也好于官方数据,表明至少贫富差距不像许多人认为的那样迅速恶化。不过需要再次提出,这些分析都是基于官方调查统计数据,其中没有统计所有的“灰色收入”,这是城乡地区数据共同存在的一个问题。
当今最大的收入差距不在城乡之间,而在城市和乡村内部
本杰明与其合著者指出,当今中国最大的收入不平等问题出现在城市人口之间和农村人口之间,而不在城乡之间。这是一个重要的区别——如果他们的结论成立,意味着我们将需要重新审视当前的扶贫战略。
收入不平等体现为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