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商人出身的“千古一相”
专营中获得了巨大利益,相对的,管仲在其他产业的税收上就表现得非常宽厚。
在重要的农业税上,两年征税一次,大丰收之年,每年征百分之十五,中等之年,每年征百分之十,下等之年,每年征百分之五,如遇饥荒,则免税。这一税率,日后也成为很多朝代的税赋计算方式。此外,管仲还建立了国储粮制度,国家采购囤积了大量粮食,其数量足以控制市场粮价的波动,以达到丰饥平衡的功效。管仲对粮食十分重视,他不容许任何人操纵粮价,严禁在饥荒之年利用粮食买卖“兼并”农民,粮价波动必须由国家掌握,在农耕年代,这一见解无疑非常重要。
在进出口贸易上,除了鱼盐出口免税之外,其他商品的关市之征,仅为百分之一到百分之二的税率。齐国强盛起来之后,管仲甚至以霸主身份统一各国的关贸税赋,公元前679年(齐桓公七年),齐国会盟各国诸侯,达成关税协定,市场交易的税赋为百分之二,进出口关税为百分之一。(“市赋百取其二,关赋百取其一”)第二年,再度会盟诸侯,规定与会各国要修建道路,偕同度量标准,统一斤两称数。(“修道路,偕度量,一称数。”)管仲的这些做法,好比是在创建一个区域经济的关税同盟体,在两千多年后的今天看来,仍然是国际贸易的游戏惯例,毫无落后之感。
管仲还是一个运用价格来调剂经济和增加国家收入的高手。他曾举例说,如果国家掌握了大量的布,即不必再征布税,而要征于原材料麻,麻价因课税涨十倍,布价就可能因此而上涨至五十倍;同样道理,如果国家掌握了大量的织帛,就可征课原材料丝的税,这样又可使织帛的价格上涨十倍。在国际贸易上,他主张根据不同的情况来对待国际价格水平,所谓“因天下以制天下”,如果国际商品的质量高过本国,他主张提高该商品在本国的销售价格,这样就可以引导外货的输入。如果要奖励出口,就要压低出售价格,“天下高而我下”。
管仲的经济思想中,最为奇特的一项是鼓励消费,他甚至倡导奢侈,这在古往今来的治国者中可谓仅见,在《管子》一书中就有一篇奇文《侈糜篇》。
中国历代的治国思想向来以倡导节俭为正途,这显然是长期短缺经济的必然产物。然而管仲却提出“俭则伤事”的观点,在他看来,大家都不消费,就会造成商品流通的减少,从而妨碍生产营利的活动,故曰“伤事”。要如何才能推动消费,他的答案是,多多消费,甚至无比奢侈地去消费。
管仲的这一论述曾经迷惑了此后数千年的中国学者,很多他的信奉者言及于此,要么视而不见,要么顾左右而言它,要么百般替管仲声辨。直到近世,历史学家郭沫若才给予了比较合理的解释。郭氏认为――“他是肯定享乐而反对节约的,他是重视流通而反对轻视商业的,他是主张全面就业而反对消极赈济的,为了能够全面就业,他主张大量消费,甚至主张厚葬。他的重点是放在大量消费可以促进大量生产这一面。因而在生产方面该如何进行,如何改进技术之类的话,他就说得很少,几乎可以说没有。”
管仲倡导奢侈的理由是,“丹沙之穴不塞,则商贾不处”、“富者靡之,贫者为之”。就是说,只要不人为地堵塞利源,商贾就会日夜不息地从事营运而不知休息,而富裕的人只有不断的消费,贫穷的人才有工作可做。为了强化自己的观点,管仲甚至做过极端的比喻,他建议在煮蛋之前应先加雕绘,在烧柴之前要先加雕刻——“雕卵然后沦之,雕橑然后爨之。”
管仲本人就是一个富足的享乐主义者。孔子说他的奢侈堪比国君,“其侈逼上”,《史记》说他“富拟于公室”。《韩非子》和等书还记载,齐桓公把齐国市租的十分之三赐归于管仲。
当然,作为一个成熟的政治家,管仲对侈糜的推崇,并不仅仅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