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朗读
暂停
+书签

视觉:
关灯
护眼
字体:
声音:
男声
女声
金风
玉露
学生
大叔
司仪
学者
素人
女主播
评书
语速:
1x
2x
3x
4x
5x

上一页 书架管理 下一页
第九章 虚弱的繁荣
常年维持在140万人左右,其中拱卫首都汴梁的禁军就达80万之众——中“豹子头”林冲的官衔为“八十万禁军教头”,其八十万之数竟非虚指――中央因此背上了沉重的军备支出包袱,而且,随着北方边关侵扰的加剧,累年还有增加。据史载,在1065年(宋英宗治平二年)这一年,国家收入为1.16138亿缗,预算内支出为1.2034亿缗,临时支出0.1152亿缗,财政赤字为1573万缗,这一状况被后世学者批评为“冗兵”、“积贫”。南宋大学者朱熹就指出,“自从削藩之后,地方的财政收入大多上缴中央。开支捉襟见肘,都是因为要养兵。常年的军备支出占到了整个财政收入的八成,其余可用的钱,只占两成。”

    所以,中央不得不加紧聚敛财富,与民争利势成必然。

    从现有资料看,宋代国有专营的种类之多,范围之广,资本金额之大,都是超越前代的,凡是主要商品,几乎全在国有专营之列,包括:茶、盐、酒、醋、矾以及外贸所得的香药、象牙等等,这些商品都有三个鲜明的共同特点――资源性,必需性和暴利性。

    允许民间经营的商品则包括:针线、服装、肉食、儿童玩具等等,这些商品也有三个鲜明的共同特点――经营分散、不易管制、利润微薄。

    也就是说,国有资本与民间资本在产业上的“楚河汉界”,在宋代就完全地分割形成了,这一传统,衍续到了今天。这也就可以解释汪圣铎的那个疑问了,为什么在工商如此繁荣的宋代,却无法诞生司马迁在《货殖列传》中记载过的那些巨商。

    在确立了严格的国有专营制度之后,宋代对违法进入禁榷领域的民间资本采取了十分残酷的政策。宋太祖一方面大幅度的减税轻赋,同时则发布法令,商人私自贩运矾超过一两、私自销售矾超过三斤者,处死;煮碱达到三斤者,处死;私自酿造酒曲达15斤者,处死;贩运私酒运进城达三斗者,处死;私自贩盐十斤者,处死。对于茶税,则规定每一贯钱都要上缴给中央——“茶利自一钱以上皆归京师。”

    此后的历代皇帝都一再重申有关禁令,在这一方面可谓是不遗余力。《宋史·刘蟠传》还记载过这样一个故事:转运使(掌管地方财赋和漕运的长官,相当于现在的副省级官员)刘蟠接受皇命巡查淮南地区的茶叶专卖工作,当地私自贩茶的民众很多,刘转运使就骑着一匹瘦马,假装成商人,到民众家里去购茶,民众不疑,拿出茶叶给他,此时,立即有人破门而入,绳之以法。

    当国有专营的“围墙”被高高地筑垒起来之后,接下来的问题就是,如何经营这些被垄断起来的资源。宋代的办法是两个,一,公开允许官员经商;二,对民间商人进行授权经营。

    在历代开国皇帝中,惟一公开放纵乃至鼓励官员经商的,是宋太祖赵匡胤。

    宋朝立国之后,官员的收入很低,县令的月薪只能买十斤羊肉,其中三分之二还折算成茶、盐、酒等生活必需品,因此王安石曾经评论说,“现在的官吏俸禄太低,家里的人口稍稍多一些的,如果不经商务农,都没有办法养活下去。”低薪不足以养廉,这是举世公论,唐代的时候,李世民想出了“公廨钱”这个怪招,宋代没有这一制度,所以,官员们就只好自开门庭了。

    同时,因为观念大开,士大夫不再以经商为耻。清代学者沈垚描述宋代的这一社会风尚变化时说,“(宋代的)士大夫兼营经济事业,才能够养家,这是与以往完全不同地方。当官的与平民争利,而没有当官的书生又必须先有农商之业,有了养家糊口的金钱,才能够专心于科举考试。于是,工商业急速发展,商贾的势力越来越大。一个家庭之中,父亲和兄长经营工商业,子弟们则专心读书,以求仕途上的进步。自古以来有四民分业的规矩,现在四民不分,古代士人的
上一页 书架管理 下一页

首页 >浩荡两千年·中国企业公元前7世纪——1869年简介 >浩荡两千年·中国企业公元前7世纪——1869年目录 > 第九章 虚弱的繁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