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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走到尽头的变法
家战略和儒家伦理的治国手段在经济改革领域已经无路可走,进不可得,退亦不可得。

    胡寄窗在《中国经济思想史》中对这一事实有过精彩的论述。他认为,到北宋中期之后,多次的、中央集权下的经济制度改革已经一再证明,无论怎样的“变法”都无法避免社会矛盾的激化,当体制内创新没有出路的时候,以暴易暴的“革命”就成了惟一的选择,“从宋代到鸦片战争的九百年中的无数次农民起义,剥夺富人财富以济贫穷的革命行动乃是司空见惯的”,与之相对应的是,治国者也放弃了制度创新,开始用更加严酷的管制方式来维持统治,其经济策略越来越谨小慎微、趋向保守,最终走进了闭关锁国的死胡同。这种停滞同样体现在科学技术和企业制度的创新上,自宋之后的一千年里,再无重大的、革命性的创新。

    就在王安石变法的同时,在遥远的西方世界也正在发生一场重大的社会变革。1085年,宋神宗驾崩的那一年,在意大利北部出现了中世纪之后的第一个由市民选举执行官的城市――比萨城,这意味着自由城市的诞生。

    与汴梁、临安(今浙江杭州)这些人口超百万的中国城市相比,同时期的欧洲城市要小得多,一般只有数千人,规模最大的威尼斯、那不勒斯和巴黎等,也不过数万人口而已。可是,其诞生的基因和运转模式却大异其趣。

    从十一世纪开始,大量失地的欧洲农奴纷纷逃离封建领主所控制的城堡庄园,来到没有人身管制的城市,根据当时的欧洲法律,他们只要在城市里居住满一年零一天,就可以自动地成为“自由民”,德国因而有谚语说,“城市空气使人自由。”亚当·斯密在《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一书中对这一景象进行了描述:“在贱奴状态下受领主钳制的贫穷农民,稍有储蓄,必掩藏唯谨,免得领主看见,攫为己有,而且一有机会,即逃往都市。农民只要逃往都市,一年不为领主所获,即可永享自由。因此乡村勤劳居民,一有蓄积,自然会逃到都市来,把都市看作他们惟一安全的避难所。秩序、好政府以及个人的自由安全,就在这种状态下,在各都市确立了。”

    城市自治是商业自由的土壤,自由成为新生的市民阶级的合法身份,他们在这里经商,并尝试着建立自治机关,比萨城的自由选举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发生的,从此,意大利全境逐级进入城市分治的时期。在这些独立的城市里,工商业者作为新兴成长的阶层顺理成章地控制了城市经济,进而逐渐掌握了管理市政的政治权力。到十二世纪时,旧的世袭贵族已经失去了政治势力。

    具备了契约关系的城市自治权的确立,是欧洲走向现代社会的根本性路径,这在中国的制度环境下是不可思议的。梁启超在《中国文化史》中就一针见血地指出,“欧洲各国,多从自由市扩展而成,及国土既恢,而市政常得保持其独立,故制度可纪者多。中国都市,向隶属于国家行政之下,其特载可征者希焉。”

    1215年6月,英国国王与代表工商业利益的贵族们签订了《大宪章》。这张书写在羊皮纸卷上的文件在人类历史上第一次限制了君主的权力,根据《大宪章》第六十一条的规定,由二十五名贵族组成的委员会有权随时召开会议,具有否决国王命令的权力,并且可以使用武力。这是一个标志性的法律事件,从此,“权力被关进了笼子”。1267年,佛罗伦萨的自治政府当局第一次把贵族头衔自由地赠予富有的市民阶级。在十四世纪之末,伦敦商人已经完全控制了城市的运转,市长只可由十二个大行会里选出。

    相对于欧洲的这些新变化,宋代中国尽管拥有当时世界上规模最大、人口最多、商业也最繁荣的城市集群,建立了大大先进于同时期欧洲的经营模式和工商文明,但是,在法治建设上却开始落后了,在欧洲所出现的“自由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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