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马可·波罗的中国
地死于非命,或被政敌刺杀,或被皇帝抄家砍头,并在《元史》中被集体列入《奸臣传》。
元代的经济思想也呈现重商特征。被认为是程朱理学在元代的“惟一大师”许衡就明确提出,“士君子大多以务农为生,经商虽然是末业,不过也是可以从事的职业,只要能够恪守义理,即便投身此业,也无不可。”他是继叶适之后,对“士君子”经商持肯定态度的又一位重要学者。
有元一代,有案可查的商人事迹非常稀少,且大多集中于开国时期,其著名者,除了泉州蒲寿庚之外,还有南方的汉人朱清、张瑄,以及“斡脱商人”奥都拉合蛮。
朱清、张瑄是靠贩运粮食而成巨富的。
宋、元四百年中,中国出现了经济重心的区域性转移。据安格斯·麦迪森在《中国经济的长期表现:公元960-2030年》一书中的研究,在8世纪时,四分之三的人口居住在北部,其主要的农作物为小麦和谷子,到了13世纪末,四分之三的人口居住在长江以南,以种植水稻为主。这一转变带来了一个重要的产业机会:因为帝国的政治中心在北方,所以粮食运输成为有利可图的大商机,元代南粮北调规模之大,从前任何一个朝代都不能比拟。政府通过海、河两条水运线把南粮大量运往北方,其中商品粮的比重又相当大。
朱清是崇明人(今上海崇明),原来是一个出身卑猥的家奴,因不堪虐待,杀其主而避迹海上,与张瑄结伙贩卖私盐,沦为海盗,因此,熟悉东南沿海的各路海道门户。后受南宋朝廷招安,成了合法商人。宋亡后,元廷寻求南粮北调的运输路线,朱清、张瑄建议由海路运输,被采纳。1282年,两人移居太仓(今江苏太仓),造平底海船60艘,自刘家港运粮4万石至京师,开创了元代海运的先例。以后,运粮数逐年增加,最高达三百多万石。太仓因此大为繁荣,与东南亚诸国通商,成为闻名东亚一带的“六国码头”。
朱清、张瑄因主持粮运工作,也让自己成为富甲天下的垄断经营者。《辍耕录》卷五《朱张》记载:朱、张两家门庭盛时,家族子弟都当上了大官,田园宅馆遍及天下,粮仓连绵成片,巨型的运粮大船穿梭于大海、运河之中。
可悲的是,朱清、张瑄的富奢生活也仅仅维持了二十年,1303年,两人被告发“不法”,朝廷将两家逮捕入京,并查抄家财,没收军械船舶,朱清撞石自尽,张瑄死于狱中。
自朱、张之后的六十余年间,汉族富商几乎绝迹于史籍,蒙古统治者对汉人势力的死灰复燃非常警惕,全力予以打压――占领了中原疆土的蒙古统治者似乎从来没有试图“溶入”汉文化,一个最突出的事实是,元朝皇帝大多不习汉语,这与之后的满清皇帝成鲜明反差。而他们自己又不擅商业,蒙古贵族甚至被明令禁止直接经商,于是,一个特殊的代理阶层就出现了,他们便是由色目人组成的“斡脱商人集团”。
色目人,是指那些随着蒙古军队东来入华的西域人,常见于元人记载的色目人主要有以下几种:回回、唐兀、乃蛮、汪古、畏兀儿、康里、钦察、阿速、哈剌鲁、吐蕃、阿儿浑等。元帝国把国民分成四等,分别是蒙古人、色目人、汉人(北方汉族人)和南人(南宋领土上的汉族人),色目人的地位高于汉人和南人。一些色目商人被蒙古贵族选中,为其打理财务,被称为“斡脱商人”,这是一群拥有特许经营权力的商人,是如假包换的“官商集团”。
根据元人的记载,“斡脱”的意思是,色目人接受蒙古王爷、公主的金钱委托,以此为本,到市场上去牟取利润。据日本学者爱宕松男的研究,蒙古贵族收回的年息率约在一成左右,而“斡脱商人”借贷于人,则收年息一倍,这种高利贷被称为“斡脱钱”,又称“羊羔儿息”,“斡脱”的利润之高可以想见。成为了“斡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