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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晋徽争雄
做这些的事情为好。

    进而,丘浚明确反对官府经商,他说,经营商业活动,是商人们的事情,作为政府,只需要制订便利人民的法律,让民众自由贸易,何必要官办什么企业呢?

    中国的经典儒家一直以“抑商”为基本的治国理念,特别是对富商大贾,从来主张坚决打压。丘浚则认为,富家巨室,是平民的生计所仰赖的,是国家藏富于民的一个标志。因此,他提出了“安富”的思想,“那种把富人的钱财夺走、均分给贫穷人的治国之策,是没有什么道理的。”

    有人认为官营商业可以使“商贾无所牟利”,而所到的利益就归之于国家了,丘浚也反对这种观点,他反驳说,“如果商人没有办法获得利润,而由至高无上的皇帝来获取商人之利,这样可以吗?政府经营商业,就是以君王的身份去做商人的事情,这是极其丢脸的。”

    从上述言论,我们可以从中看出丘浚反对政府干预市场的坚决态度,与司马光、苏轼等人相比,丘浚的思想更接近商人阶层的立场,前者看到了王安石变法之弊,不过仍然陷在经典儒家的善恶道德评判中,没有进行制度性的思考,丘浚则不然,他明确地将政府职能与工商规律进行了分辨。

    丘浚所提出的“安富”之说,显然不是无本之源,它是社会思潮转变的一个生动体现。据当代新儒学的代表人物余英时的考据,明代社会变迁的一个重大表现正是“士”与“商”的界限变得模糊起来。约在16世纪开始,在晋商、徽商和江浙商帮云集的地方,流行一种“弃儒就贾”的趋势,而且渐渐地,这种风气愈来愈明显。

    在唐宋年间,一个家族中的青年子弟投笔经商,是迫不得已、而且颇为耻辱的事情,不过进入十六世纪之后,人们不再这样认为,商人阶层首次得到知识阶层的认可,“工商为末”的社会价值观出现瓦解迹象,士商互动成为常态,甚至发生了“儒贾合流”的现象。

    这种景象的诱发,倒未必是人的意识有了先天的进步与觉悟,而是首先与人口增长有关。苏州名士文徵明在《三学上陆冢宰书》中曾经做过一个统计:苏州一郡共有八个州县,三年之中,参加科举考试的有1500人,考上贡生或秀才的,不过50人而已,成功率只有三十分之一。

    在科举上没有收获的年轻人便只有务农或经商两条路可走了。因此,民间便流传一句谚语曰,“士而成功也十分之一,贾而成功也十分之九。”余英时推断说,“弃儒就贾”在16、17世纪表现得最为活跃,商人的人数也许在这个时期曾大量地上升。

    那么多读书人奔上经商之路,自然引发知识界的“思想地震”,于是,为商人正名的言论便开始涌现。

    1525年,当世大儒王阳明(1472-1529)为一位名叫方麟的江苏商人写了一个墓志铭《节庵方公墓表》,他写道:江苏昆山的方麟开始是一个儒生,还考上了举人,后来放弃科举,跟从他的妻家朱氏做生意。友人问他,“你为什么不当儒生而去当一个商人?”方麟笑着说,“你怎么知道儒生不能从商,而商人又不可能是一个儒生呢?”继而,王阳明亮出了自己的观点:“古代的贤哲提出四民分业,遵循同一道理,不同的职业都各尽其心,是没有高下的。”

    王阳明是有明一代最显赫的儒学重镇,以“知行合一”和“致良知”为学理基础开创了涤荡明清两代的“阳明心学”,以他的宗师身份为商人写墓表并且提出“四民异业而同道”的观点,如果放到汉唐或者宋元,这都是一件不可思议的事情。这篇文章是宋明理学思想史的重要文献,是商人阶层的社会价值第一次得到明确的肯定。

    为商人写墓志铭,王阳明大抵是开先河的“第一人”。稍晚于王阳明的大儒学家唐顺之在一封《答王遵岩》的信中写过这样一段话:“宇宙间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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