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父权时代与古代社会
时代。希罗多德谈到,在公元前5世纪,每一个巴比伦女人一生中都有义务到米利塔神殿妻身于一个陌生人一次,以换取献给神殿的钱财;此后便回家去过贞洁的生活。在埃及的以及印度寺院的舞女当中,宗教的娼妓制度一直延续到当代,她们构成了受人尊重的音乐家和舞蹈家等级。但是,在埃及、印度以及西亚,神圣的娼妓制度通常变成了合法赢利的娼妓制度,僧侣阶级发现这种交易有利可图。甚至在希伯莱人当中,也有赢利的娼妓制度。
在希腊,尤其是在沿海、岛上和游客云聚的城市当中,常有这样一些神殿,人们发现那里有“款待陌生人的少女”,品达(Rndar)就这样称呼她们。她们的钱只能用于宗教机构——即用于祭司们,以及间接用于维持他们的生计。实际上,在科林斯(COrinterions)里,这些妓院位于雅典维纳斯神殿附近,离港口不远。妓院由妓院老板经营,他负责这个机构的财政管理。每一个女孩子都有固定收入,纯利润缴给国家。后来,一些叫做你pa的私营妓院开张,它们以鲜红色的男性生殖器作为营业标志。不久,除了奴隶,希腊的下层妇女也被拉来行娼。“国营妓院”被认为是如此重要,以至公认它们是神圣的避难所。不过妓女仍然是名声狼藉的人。她们没有任何社会权利,子女也不愿意赡养她们。她们只能穿花花绿绿的、佩戴花饰的特殊服装,并把自己的头发染成藏红色。
除了“国营的”妓女,还有自由的妓女,她们可分为三种:普通妓女(dicteriads),这和今天领执照的妓女十分相似;艺妓(auletrids),这是些舞蹈演员和长笛演奏者;以及高级妓女(he.airas),这是些暗娼,大多数来自科林斯,和希腊最知名的男人保持着公开的私通关系,扮演着摩登“世界女郎”的社会角色。第一种妓女从自由女奴和希腊下层的少女中招募,受到娼妓介绍人的盘剥,过着悲惨的生活。第二种妓女由于有音乐天赋,往往可以变得富有。最负有盛名的是拉米妞,她是埃及王托勒密的情妇,后来又成了托勒密的征服者、马其顿王德米特里乌斯·波里奥西特的情妇。至于高级妓女,众所周知,有些人分享了情人的荣华富贵。她们可以自由支配自身以及她们的财富;她们有智慧、有教养、有艺术天赋,被迷恋于她们的男人当做人去对待。由于她们逃离了家庭,生活在社会边缘,她们摆脱了男人的支配。因而男人可以认为她们是同类,和自己几乎是平等的。在阿斯帕西妞、菲里妮和拉依丝身上,可以明显看到自由女人的地位优越于受全家尊重的母亲。
如果把这些辉煌的例外放到一边,希腊女人则处于半奴隶状态,连抱怨的自由都没有。在伟大的古典时代,女人被牢牢地关在闺房里。伯里克利斯(PeriCleS)说:“最贤慧的女人是人们谈论得最少的女人。”柏拉图建议对女孩子实行自由教育,让有威望的女人去管理共和国,他受到了阿里斯托芬的嘲笑。但是据克谢诺芬认为,妻子和丈夫是陌生人,一般要求妻子做一个有警觉的家庭主妇,她应当精明、节俭,如蜜蜂一般勤劳,是一个模范的女仆。虽然女人十分端庄,希腊人仍对她非常厌恶。从古代的警句作家到经典作家,女人受到他们的不断攻击。这倒不是由于她的行为放荡——在这方面她受到极其严厉的管制——也不是由于她代表肉体。主要是婚姻的负担和不便,使男人觉得不堪忍受。我们必须假定,女人虽然地位低下,在家里却有着举足轻重的位置。她有时可以表现得不顺从,用大发脾气、大哭大闹会压服丈夫。所以,本来打算用来奴役女人的婚姻,现在却变成了射向男人的子弹和套在他身上的枷锁。冉蒂皮(Xanhppe产的形象概括了希腊公民对泼妇妻子以及不幸婚姻生活的全部怨恨。
在罗马,是家庭同国家的冲突在决定着女人的历史。伊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