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结了婚的人(下)
”,写了四部描写附近内恰特尔的风情小说,从而引起了当地人的敌意。有一部小说描绘了一个活泼敏感的女人同一个人品端正却又清心寡欲、暮气沉沉的男人的漫长婚姻(很像是她自己的):缺乏理解、充满失望和隐隐怨恨的婚姻生活。就在这时本杰明·贡斯当出现了,热情追求了她8年。后来他又拜倒在史达尔夫人的石榴裙下,她因此把自己关在家中达15年之久,“她就像承认阿尔卑斯山的存在那样,承认德·夏里埃先生在她身边的存在”,她给难民和当地农民以慈善帮助、忠告和引导。她写了一些作品和几本书,但大部分生命都耗费在极琐碎、极无聊的生活小事上了,以至于偶尔来拜访的人会觉得这种生活犹如活的坟墓。
也许有人会说,德·夏里埃先生的生活并不比妻子的更快活;但这至少是他自己的选择,而且似乎合乎他平庸的本性。假如一个男人具备泽里德那样的天赋,我们敢肯定他不会在科隆比耶那单调乏味的孤独中浪费掉自己的一生。他将会在这个由事业、斗争、行动和生活所构成的世界上为自己争得一席之地。多少有才华的女人由于被婚姻吞没(用司汤达的话来说)
而“失去了人性”!有人说,婚姻使男人萎缩,这话一般是对的;但婚姻也几乎一直在毁掉女人。
在结婚的头几年,妻子常为假象所骗,真心实意地佩服丈夫,毫无保留地爱他,自以为她对丈夫和孩子是不可缺少的。后来她逐渐明白了,丈夫缺她也能过得很好,孩子总有一天会离开她,而且他们或多或少都是忘恩负义的。这个家不再能让她逃避空洞的自由;她发觉自己是个孤独而绝望的人,任何事情都与她本人无关。感情的深深依恋和所习惯的方式也许仍然是一个很重要的帮助,但不是拯救。所有真诚的女作家都注意到“30岁女人”的心中忧郁;这也是曼斯菲尔德、多萝西·帕克、弗吉尼亚·沃尔芙笔下女主人公们的共同特点。她们在新婚伊始和刚做母亲时欢乐地歌唱,但后来便流露出了某种悲伤。一个值得注意的事实是,已婚女人是在30岁以前而不是在以后,自杀现象才不如未婚女人那么普遍。
婚姻的悲剧性并不在于它无法保障向女人许诺过的幸福(保障幸福这种事本来就不存在),而在于它摧残了她;它使她注定要过着周而复始的千篇一律的生活。如我们所见,女人头20年的生活是极其丰富的;她发现了世界,发现了自己的命运。她在20岁左右成为家庭主妇,此后便久久地受着丈夫和怀里孩子的束缚,她的生活实际上已经永远结束。真正的活动,真正的工作都是她丈夫的特权:她只能做些令人厌倦而又永远不会完全令人满意的事情。
她的克己奉献虽然得到了赞扬,但她认为让自己忙于“照料两个人的生活”实在是徒劳无益的。一个人能做到忘我固然很好,但他也要知道这是为谁,为什么。最糟糕的是,她的奉献是令人恼火的,强求于人的;它对于丈夫变成了一种避之不及的专制;然而也正是他,把这种奉献当做她的最高信条和她生存的正当性的唯一证明强加给了妻子。他和妻子结婚时就强迫她把自己的一切完全奉献给他;但他没有承担相应的义务,即没有接受这一礼物及其种种后果。
正是丈夫的双重要求才注定了妻子的不幸,而他却抱怨说他自己才是不幸的受害者。正如他在床上要求她又冷又热,他也要求她完全属于他而又不成为负担;他希望她在世界上既能为他安一个固定的窝,又能给他以自由,既能承担周围的单调事务,又不会惹他心烦,既能永远地形影相吊,又不会令他讨厌;他希望自己既能完全占有她,又能不属于她;既能结伴生活又能独来独往。所以从他们结婚那一天起,她就被出卖了。她只有通过自己的全部经历才能够测出这种出卖的程度。D·h·劳伦斯关于性爱的说法大体上是正确的:如果两个人的结合是试图相互求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