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章 志愿军维护停战协定的斗争
中国人民志愿军和朝鲜军民一起,经过历时3年之久的艰苦卓绝的斗争,以军事打击和政治斗争的胜利,迫使美国为首的“联合国军”于1953年7月27日,在板门店签订了停战协定。
这种局面,有利于中朝两国人民从事和平建设事业,也有利于各国人民争取世界持久和平的斗争。而对于积极扩军备战和在全球进行冷战的美国当局则是不利的。因而朝鲜停战仅是和平解决朝鲜问题的第一步。朝鲜问题的和平解决,还有待双方对停战协定全部条款的切实遵守和执行。因此,停战后是否遵守和维护停战协定,便成了敌我斗争的焦点。美国并不甘心其失败,把朝鲜停战作为一种获得喘息之机的权宜之计,想方设法破坏停战协定的实施,阻挠朝鲜问题的和平解决,力图继续保持朝鲜半岛的紧张局势。据此,停战后志愿军的历史使命是:遵守和维护停战协定的实施,巩固朝鲜停战,严防侵略战争再起,进一步谋求朝鲜问题的和平解决。在停战后的5年间,志愿军和朝鲜人民军一起,在军事停战委员会上和军事分界线上,同美国阻挠和破坏停战协定的行为坚持不懈地进行了针锋相对的斗争。这对停战协定的实施和保持朝鲜局势的稳定,起了重要的作用。与此同时,志愿军还大力帮助朝鲜人民医治战争创伤,重建家园,进一步增进了与朝鲜人民的深情厚谊。
1953年7月28日,根据停战协定的规定,战俘遣返委员会成立。朝中方面委员为李平一上校、王健上校、崔学崇上校;对方委员为费莱德斯达夫上校、毕陶夫上校、艾德华兹上校。该委员会是在军事停战委员会的督导下负责战俘遣返工作。同日下午该委员会在板门店举行第一次会议,决定从8月5日开始,进行直接遣返战俘的移交工作。停战协定及其附件《中立国遣返委员会的职权范围》规定:在停战协议生效后60天内,双方应将其收容下的一切坚持遣返的战俘分批直接遣返,交给他们被俘前所属的一方,不得加以任何阻难;未予直接遣返的其余战俘,则应从拘留一方的军事控制和收容下释放出来,统交由中立国遣返委员会,以求得对他们遣返问题的公正解决。朝中方面到9月19日止,将收容的“联合国军”方面一切坚持遣返的战俘人员12773名(内南朝鲜7860名、外俘4913名),全部直接遣返完毕。美方到9月24日为止,遣返朝中方面被俘人员75801名(其中朝鲜人民军70161名、志愿军5640名)。在遣返战俘过程中,美方百般阻挠我方被俘人员归来,我方则不断揭露美方扣留战俘的阴谋。而美方至少还扣留了坚持遣返的朝中被俘人员300余人。
不直接遣返的战俘是战俘问题中斗争最尖锐的部分,美方蓄意要强迫扣留朝中方面这部分战俘。1953年9月9日,中立国遣返委员会正式成立。印度的蒂迈雅中将为主席,由捷克斯洛伐克、波兰、瑞典各1人为委员。按照停战协定的规定,停战后双方将不直接遣返的战俘移交给中立国遣返委员会的印度部队看管,双方派代表对本方的战俘进行解释90天,凡愿回乡者立即遣返;90天期满后,有关尚未要求遣返战俘的问题,交由双方政治会议在30天内予以处理;30天后如尚留存战俘,则由中立国遣返委员会宣布解除他们的战俘身分,使之成为平民,然后根据个人申请分别处理。朝中方面子同年9月24日,将收容的拒绝遣返的美方战俘359名,送至板门店松谷里移交给中立国遣返委员会看管。美方也将所谓不直接遣返的朝中方面被俘人员22604名,送至板门店东场里移交中立国遣返委员会看管。美方交出的人数,与朝中方面根据各种有关材料掌握的实际数字相比,还差得较多,要求美方交代这些人员的下落,而美方一再拖延,经再三催促,美方始于1954年5月13日作了不负责任的交代。朝中方面表示不能接受,并要求对此作出诚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