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昌都新总督阿沛·阿旺晋美
正月15日晚上,达赖喇嘛和高级僧俗官员到八廓街观赏酥油花灯供品。各兵营在八廓街周围排列一字长蛇队,并在各街口设卡,执行警戒、保卫任务。
24日清晨,司令部秘书率“森巴”全体官兵,在达扎路恭纪功碑前列队操演毕,边走边鸣枪示威,绕行布达拉宫,到东侧,就餐休息。“森巴”的军官们在主帐篷内享用政府赏赐的油炸面食、果品和肉食等。特别重要的一个仪式是头人和官员要向东方行三个大礼,以示向中央政府和皇帝谢恩。
在大昭寺前,一名身穿白色衣服的士兵和一名身穿黄色衣服的士兵在表演射击刺劈武艺,然后吹奏号乐,全体表演“羊肠式”等各种阵形。表演结束后,全体士兵到鲁固地方抛食驱魔的场所鸣枪示威。“森巴”还要架设大炮,上好火药和铅丸,一名木匠大师傅将炮口对准拉萨河对岸山腰上的几堆大石头,点火放炮。那几堆石头分别代表“罗刹女”和“夜叉”。
藏历正月26日,要在拉鲁庄园的草坪上进行“寨北跑马”活动。噶伦和诸位官员要在事先搭好的帐篷内,观看500名骑士跑马射击,一人跑一次,对准两个箭靶和一个枪靶放两箭和一次藏式火枪。司令部秘书记录射击情况。前藏代本宣布比赛结果,凡射中靶子者,由拉恰列空发给一条哈达。
27日,祈祷大会结束。“森巴”队伍解散,士兵们各自回家。
“森巴”这样的队伍并不是真正意义的军队,他们只承担表演、娱乐、仪仗等任务。所以一旦发生外敌入侵便无能为力,须由中央另遣大军入藏。清乾隆以后,西藏内乱外扰加剧,清政府数次派兵进藏,耗费了大量财力物力。自雍正开始,开始整顿西藏地方武装。1792年战胜廓尔喀入侵后,清廷在西藏声威大振,乾隆建立了正规的西藏地方军队——加玛军。加玛是汉族的意思,加玛军也就是汉式军队。
在《藏内善后章程二十九条》中,对西藏地方军队作出规定:
(一)、成立常设西藏地方军,兵员3000名,前藏、后藏各驻1000名,江孜500名,定日500名,每500兵员委派一个代本管理。并驻中央派遣的清军1450名,中央与西藏地方军队共同担负西藏防务。设驻藏游击都司守备官一名,统帅中央驻藏军队与西藏地方军,并由驻藏大臣直接管理指挥。
(二)、按照新的编制,西藏地方军共设六个代本。代本以下设如本,每一如本管250名兵员,如本以下设甲本,每一甲本管125名兵员。甲本以下设定本,每一定本管25名兵员。军官逐级提拔,平民、贵族一视同仁,废除平民只能升任定本的旧例,依其学识技能及战功逐级升位,不得歧视。
(三)、西藏地方军士兵每人每年发粮食2石5升,分春秋两季发给,不得短少。并由驻藏大臣和达赖喇嘛发给免差役的执照。各代本因有达赖喇嘛拨给的庄园,无须另发薪饷。如本每年饷银36两,甲本20两,定本14两8钱。
(四)、西藏地方军装备,十分之一用火枪,十分之三用弓箭,十分之二用刀矛。武器弹药由政府每年派人前往工布及边坝制造补给。
(五)、额设西藏地方军业已议给口粮并免徭役,即与官兵无异,应经常操练,清军担任教官。驻藏大臣每年分春秋两季出巡前后藏各地,检阅军队,练习不纯熟者严加惩责,军官应分别责降示惩。
(六)、严禁清军欺凌西藏地方军及西藏地方军扰民。如内地派藏官员,或有营私舞弊欺凌西藏地方军等事,令该代本禀知驻藏大臣,随时严办。设该代本等操防怠惰,苦累番民,亦令清军将备等禀明究办。
西藏从此有了第一支常备军。它是隶属于中央政府的军事力量。其官兵制服均为清军服饰,军事训练效仿驻川清军绿兵营训练体制,教练大部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