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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十三行:从边缘到中心
驶抵广东。到达不久,他们就强占海岛,盗窃行旅,掠卖人口。

    1553年,葡萄牙租占了澳门。随后,西班牙(1575年)、荷兰(1601年)、英国(1637年)、法国(1698年)、美国(1784年)的船只,先后闯入中国东南沿海。最初的闯入者利用了中国走私贸易既有的网络,但当国家力量与海上武装走私力量合一,也就是官方利用海盗钳制海盗,再将海盗招安而取得预期效果时,对付那些入侵的力量对于国家来讲还是小菜一碟。

    荷兰、西班牙对台湾岛有过短暂的占领,但郑芝龙家族的存在,让任何对中国贸易的觊觎都只能留做念想。用张丽、骆昭东在《从全球经济发展看明清商帮兴衰》中的话说,明政府和中国海商郑芝龙的一次偶然合作,成就了中国海商对中国南海贸易长达半个多世纪的垄断。

    无论是海禁时的海盗集团,还是对外贸易开放时的海外移民,这种由分居在东南亚及东亚的侨民群体组成的民间贸易网络,一度以相互补充的形式,与朝贡贸易体系一道有效抵御了外来商贸势力对朝贡体系的肢解,但这种抵御又慢慢被“默视的屠杀”所侵蚀。

    1603年,西班牙马尼拉当局屠杀了2万多中国侨民,他们怕明政府兴师问罪,就向漳州地方官员探听口风,得到的答复是,“勿容畏惧”,“多系不良之徒,亦勿容爱怜”。明政府对这一事件的不恰当处理,助长了西班牙当局多达4次的用屠杀来解决与中国侨民对商业贸易网络占有的潜在争端。

    一个极坏的后果也由此造成,中国移民构建的由马尼拉前往澳门等处的贸易网络被打破,这等于封锁了中国移民与中国的乡土乃至贸易联络。1639年的最后一次屠杀,直接造成中国南方的对外贸易据点由菲律宾的马尼拉撤退到了本土的澳门和广州。

    继葡西商人之后,荷兰、英国等国商人亦跻身对华直接贸易以图分一杯羹,里斯本—好望角—果阿—马六甲—澳门贸易航线的西端从里斯本扩散到了多处港口,但东端一直集中在澳门。直到鸦片战争爆发,欧洲各国对华贸易商始终没有找到一处足以取代澳门的中转港口。

    早在16世纪末,英国伊丽莎白一世就曾两度遣使致书万历皇帝,备言两国通商之利,但没能送达。1635年,英国考亨商会组织了一支船队强行驶入珠江,但仍未能与明政府建立起正式的贸易关系,因为明政府只允许藩属国凭勘合入中国朝贡。

    1717年,清政府发现,每年出海船只千余艘,“回来不过十之五六,其余悉卖在海外”,并认为“海外如吕宋、葛喇吧等口岸多聚汉人,此即海贼之薮”,于是禁止中国商人的南洋贸易。这等于清朝退出对南洋海上贸易的角逐,将商利拱手相让,于是东欧国家逐渐完成了对中国外围朝贡圈的又一轮侵蚀,天朝大国的朝贡体系正向纵深撕裂。

    17世纪初,荷兰商人以海盗的角色闯入中国南海。继西班牙人之后,1740年荷兰人对巴达维亚的中国侨民举起了屠刀,是为“红溪事件”。这次事件造成中国商人从巴达维亚的回撤。每一次回撤,都意味着殖民商人把殖民据点移向中国本土,中国商人的商业版图日渐萎缩。

    “红溪事件”后,到达巴达维亚的中国帆船数骤减。1741~1750年,平均每年从中国到达巴达维亚的中国商船数量下降到10.9艘;在1771~1780年,更是下降到年均5.1艘。1741~1750年,荷兰东印度公司平均每年从广州直接购买的茶叶价值为249702荷兰盾,约是1740年“红溪事件”前的两倍,而由中国海商运到巴达维亚的则只有16247荷兰盾,只有“红溪事件”前的11%。也就是说,在“红溪事件”后的第一个10年里,仅茶叶贸易这一项,荷兰人就从中国海商手中拿走了中国海商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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