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十三行:从边缘到中心
乾隆对安防更为在意。杨应琚的上奏就是从海防的角度提出:浙江不比广东有虎门之险可守,且黄埔设有官兵,而浙江海面辽阔,无险可守,洋船扬帆就可以直达腹地。在奏折中,杨应琚不无担心地说:“洋船上装载炮械,云集天朝商港,这对于沿海清军水师是个巨大的威胁。”
乾隆当即批示:“所见甚是。”之后乾隆以密谕的形式诏谕杨应琚和两广总督李侍尧:口岸定于广东,洋船不得再赴浙江省。在1757年之后的5年中,广州港每年来航的商船有所回升,但一直没有超越之前1752年的25艘和1754年的27艘,然而越来越明显的一个变化是,英国商船数额增多,所占的份额也越来越大。
广州港一口通商地位确定后,凡茶叶、生丝、土布、绸缎大宗出口商品,只能由行商承办,唯有瓷器和其他杂货,才允许散商经营。这一年,广州港洋行数目创下历史最高,达到26家。
就这样,英国东印度公司去宁波贸易的想法也变得不再可能。洪任辉并不甘心,他认为他的舆论并没有被广州地方当局上达,就以大清子民的名义写了一份诉状,于1759年越过东印度公司的保商和广东地方官员,擅自驾船一直来到天津递交了这一份请愿书。
在这份请愿书中,他再次戳穿了礼银陋规的潜规则,并把行商的积欠问题给揭露了出来,同时要求开放宁波通商。洪任辉的这一大胆举动让清政府大吃一惊,在清政府看来,这不再只是宁波通商问题。
作为事件的处理结果,洪任辉被处以在澳门圈禁三年并遣送回国的处罚,牵连陋规问题的粤海关监督李永标被革职,执笔请愿书的四川人刘亚匾被处极刑,与洪任辉有密切交易关系的安徽商人汪圣仪则被依照“交结外夷罪”处以杖六十、徙一年的刑罚。除清理规礼外,清政府并没有如洪任辉所愿取消保商制度,相反继续强化保商这一角色的职责。
同年,清朝官方批准实施《防范夷人规程》等专门措施,第一次明文规定对来华外商进行严格控制。此后,约束外商的规定越来越多,如外国商人不得在澳门长期居住;不得乘坐轿舆;不得向官府直接传送文书;外国妇女不准前来广州;居住在广州商馆中的外国人只许每月初八、十八、二十八日到附近的花园和海幢寺游览散步,每次限10人,平时不准擅自出入商馆等,带有明显的种族歧视色彩。曾有外商怒指中国待他们如狗,查清朝君臣的诗文,也确有将外商称为“犬羊”的。当时,外商唯一可以接触的中国人,就是广州十三行的行商。
从地理方位上讲,广东远离中央政府心脏,历来为华洋杂处之区,而浙江是华夏文明礼教重地,清朝官方不希望西方商人逼近江南漕运财富中心乃至京师重地。也就在洪任辉北上的1759年,清政府正式提出撤销宁波、厦门、松江等三处海关而由广州一口通商。
1760年,徽州茶商詹万榜离开婺源老家,举家迁往广州。詹万榜有一位大名鼎鼎的曾孙——中国“铁路之父”詹天佑。詹万榜的迁移是“一口通商”政策下群体迁移的一个个案。伴随茶叶贸易的兴盛和海上贸易的日趋向广州港集中,一批原来在产茶区经营茶叶的徽州人也来到了广州。
1760年,进入生产巨富时代
尽管英国东印度公司不愿看到在中国这个市场上出现一个与之抗衡的外贸垄断团体,但这种局面还是再次出现了。1760年,由9家十三行行商共同倡导的十三行公行团体成立。来自福建的同文行行商潘启,成为复设公行的首任总商。此时,他已经在洋行里摸爬滚打了18个年头,并以此为契机,开启了他人生最为辉煌的篇章。樊封在《夷难始末》中这样记载:
乾隆间,有闽人潘启者,熟于洋商贸易事,条陈官办得失。总督李侍尧请于朝,置户部总商,每岁保税保征